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溪支流水质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程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85万元、其中预算审核价*******.81元。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涉及四个村,具体为:1.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溪支流水质提升项目)-浮山村(1)市政单位工程:垂流式人工湿地1座、格栅槽1座、围栏141.6m、水解酸化池1座、氧化塘1座;(2)园林单位工程:透水砖园路254m2、绿化草皮395m2、种植桂花树50棵。(3)安装单位工程。2.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溪支流水质提升项目)-官园村(1)市政单位工程:垂流式人工湿地1座、格栅槽1座、围栏141.6m、水解酸化池1座、规范化排放口1座;(2)园林单位工程:透水砖园路254m2、绿化草皮395m2、种植桂花树50棵。(3)安装单位工程。3.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溪支流水质提升项目)上坪村(1)市政单位工程:垂流式人工湿地1座、格栅槽1座、围栏141.6m、水解酸化池1座、规范化排放口1座;(2)园林单位工程:透水砖园路254m2、绿化草皮395m2、种植桂花树50棵。(3)安装单位工程。4.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溪支流水质提升项目)-人家村(1)市政单位工程:格栅槽1座、围栏82m、一体化设备1座、规范化排放口1座;(2)园林单位工程:透水砖园路135m2、绿化草皮328m2、种植桂花树20棵。(3)安装单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接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81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可承担中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08:00:00至2020年7月30日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29日 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30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程溪镇,邮编:363001

电子邮箱:/

电话:139*****277,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86号文元楼903,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czzgs@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

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

2、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郭先生139*****277

3、招标代理单位: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小刘****-*******

4、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5、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程溪镇;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85万元、其中预算审核价*******.81元。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00%)。

9、开标时间:202073008:30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工期:10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季晶晶注册证书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闽****************

11、公示时间:2020年731日~2020年8 3

12、监管部门: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13、开标情况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20份,经过评审符合要求19份,不符合要求1份。

1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中谊建设(福建)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2月-7月)未按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4.19要求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的统筹缴纳证明(1月-6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暨南溪流域人家支流水质提升项目)

2.招标 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程溪镇

招标人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9*****277

3.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08:30时

5.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中标人:福建华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77元(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壹仟零肆拾壹元柒角柒分)

工期:10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项目负责人:季晶晶

注册证书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闽****************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丽明(组长)、林小明、曾志文、陈文昌、黄巧奇。

8.公示期限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0日。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质提升 溪流 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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