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食品抽检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食品抽检检测服务采购
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食品抽检检测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LPGK********21
3、财政编码:PJZC********178
4、采购结果:
中标单位: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 金额(元) |
01 | 中标公告 | 排名第一 | 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 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3号 | 303,050.00 |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于天顺、赵廷华、魏亚杰、杨玲
6、保证金退还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保证金。
7、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8、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项目联系人:何书元
联系电话:139*****222
9、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联系电话:****-*******
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国抽 | - | 150 | 900.0000 | |
2 | 省抽 | - | 97 | 900.0000 | |
3 | 市抽 | - | 95 | 850.0000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国抽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 六、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七、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九、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详见3.1.1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及2.4需求响应表。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详见2.7.3人员配备、2.7.4仪器设备配备、2.7.2服务业绩、3.4抽样、3.5响应时间。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详见3.4抽样及2.7.1.1.4.3.1抽检实施细则。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详见2.7.1.1.5数据上报及2.7.1.1.4.10质量分析报告。 五、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详见2.7.1.1.4.8及时报告。 六、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详见2.7.1.1.4.3开展抽样。 七、我司响应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详见2.7.1.3.8其他承诺。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详见2.7.1.3.6检测费用承诺。 九、我司响应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我司响应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我司响应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响应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无偏离 | |
省抽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 六、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七、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九、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详见3.1.1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及2.4需求响应表。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详见2.7.3人员配备、2.7.4仪器设备配备、2.7.2服务业绩、3.4抽样、3.5响应时间。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详见3.4抽样及2.7.1.1.4.3.1抽检实施细则。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详见2.7.1.1.5数据上报及2.7.1.1.4.10质量分析报告。 五、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详见2.7.1.1.4.8及时报告。 六、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详见2.7.1.1.4.3开展抽样。 七、我司响应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详见2.7.1.3.8其他承诺。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详见2.7.1.3.6检测费用承诺。 九、我司响应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我司响应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我司响应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响应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无偏离 | |
市抽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 六、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七、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九、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食品国抽、省抽品种检验项目资质并能提供证书,且能满足招标方的检测需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市食品抽检服务。详见3.1.1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及2.4需求响应表。 二、实验室检验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实验室检验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食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资产台账);能够承担国抽、省抽检验任务;具备特殊储存样品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的能力;具备抽样和储运能力。详见2.7.3人员配备、2.7.4仪器设备配备、2.7.2服务业绩、3.4抽样、3.5响应时间。 三、具备专业采样能力,配备专业采样人员及车辆,采样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详见3.4抽样及2.7.1.1.4.3.1抽检实施细则。 四、具有国家检验检测系统平台录入秘钥,能熟练操作该系统并下达任务、抽检录入操作,能够提供并使用手持终端现场录入、打印、提交产品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文书。完成监督抽检数据报送、统计和结果分析,全部检验任务完成后能够提交质量评估报告。详见2.7.1.1.5数据上报及2.7.1.1.4.10质量分析报告。 五、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如超出约定时间一天,则扣除本次检测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重新抽检检测,依此类推。结算时扣除因检测失误而引起检测变更产生的检测费、赔偿费。详见2.7.1.1.4.8及时报告。 六、我司响应中标服务企业不得因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的任务,每天保障两个小组随行抽检,每个小组最少两名人员配合市场局抽检、封样、随车运输,抽样时要求被抽检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证明等必须拍照留存。从样品抽样到实验室的贮存、运输、保管及实验室取样过程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造成监测数据失效、样品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详见2.7.1.1.4.3开展抽样。 七、我司响应招标方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企业的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与记录、质量控制与监督、检验报告等可能影响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节加强评价考核,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服务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规范,有具体指标和数据要求的必须出具真实的检验数据。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在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详见2.7.1.3.8其他承诺。 八、参加招标技术服务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单项报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本项目以单价合计作为投标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报价时应考虑样品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详见2.7.1.3.6检测费用承诺。 九、我司响应付款方式:完成年度检验任务且招标人验收合格,以中标人检测单项报价做为付款单价,付款单价乘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检测批次作为本项目付款金额,经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十、我司响应具体要求按照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执行,若有补充规定后期以文件形式下达。 十一、我司响应抽检项目费用总计:58.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国抽预计150批次,省抽预计97批次,市抽预计95批次。 十二、响应报价明细及对应内容详见:第二章 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 无偏离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0年08月1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