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锦州市]五标段: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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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锦州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锦州市凌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 工程名称 锦州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锦州市凌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五标段: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采购
建设单位 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填报单位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12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8月1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市建设地点 锦州市松山新区南广路333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上海置高实业有限公司唐敏亮//*******.000000元中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完成国际质量标准/84.89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上海置高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克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唐敏亮田永胜左晓昆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000000元 *******.000000元 *******.000000元
工程工期中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完成40天中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完成
质量要求国际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企业资质/ / /
评审得分84.89 82.38 82.09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设备 鼓风机 悬浮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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