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第三医院输液泵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第三医院输液泵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第三医院
乙方:河南英业达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JJ[GK]*******的福清市第三医院2020关于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4-1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数字式心电图机 | 邦健 | 1(台) | 6120 | 6120 | 国内 | iE101 | 无 |
4-2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不锈钢消毒篮 | 彩塘 | 5(个) | 1630 | 8150 | 国内 | 中号 | 无 |
4-3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急救车 | 乔安宸 | 4(台) | 5700 | 22800 | 国内 | ET-85001A | 无 |
4-4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输液车 | 乔安宸 | 5(辆) | 2550 | 12750 | 国内 | 625×475×920mm | 无 |
4-5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治疗车 | 乔安宸 | 4(辆) | 1650 | 6600 | 国内 | CT-61056S-1 | 无 |
4-6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输液泵 | 科力建元 | 2(台) | 5400 | 10800 | 国内 | ZNB-XD | 无 |
4-7 | A03202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医用冷藏箱 | 海尔 | 1(台) | 6700 | 6700 | 国内 | HYC-118 | 无 |
4-8 | A03202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医用冷藏箱 | 海尔 | 3(台) | 9750 | 29250 | 国内 | HYC-310S | 无 |
4-9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心肺复苏模拟人 | 医士康 | 1(台) | 4850 | 4850 | 国内 | MR-CPR690F | 无 |
4-10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多功能模拟人 | 医士康 | 1(个) | 14810 | 14810 | 国内 | MR-H130B | 无 |
4-11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电子体重秤 | 苏宏 | 2(台) | 1380 | 2760 | 国内 | RGT | 无 |
4-12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电动流产吸引器 | 鱼跃 | 1(台) | 2350 | 2350 | 国内 | 7C | 无 |
4-13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注射泵 | 科力建元 | 1(台) | 5650 | 5650 | 国内 | KL-702 | 无 |
4-14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手术辅助照明灯 | 巨光 | 4(台) | 950 | 3800 | 国内 | ID | 无 |
4-15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产病床 | 康贝得 | 1(台) | 89000 | 89000 | 国内 | DH-C101A01 | 无 |
4-16 | 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CR器械台 | 江汉 | 2(辆) | 2800 | 5600 | 国内 | QXT31-1A | 无 |
4-17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防褥疮垫 | 鱼跃 | 5(个) | 890 | 4450 | 国内 | 喷气式B型 | 无 |
4-18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治疗车 | 彩塘 | 6(台) | 960 | 5760 | 国内 | 中号 | 无 |
4-19 | 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 | 原位 | 1(台) | 34000 | 34000 | 国内 | 8腔防血栓型(PhleboPressDVT)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陆仟贰佰元整元(¥276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第三医院;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公司保证所供的中标设备是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最先进的最新款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及规范等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招标文件、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进口设备为品牌所属国产地生产进口的原装设备,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序列号及产品批号、编码等)。提供的货物须具备世界先进水平和可靠的性能。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商检、质检部门的检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供应商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或购买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我司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我司承担。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由验收组(由采购人技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会同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验收,若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不符时,采购人将拒绝验收,视虚假应标,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因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我司对本项目合同包产品提供质保期为壹年,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终身维护。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我司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我司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运作、损耗和例行维护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我司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我司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我司负责提供。。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质保期满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所有项下的各项约定中的任何一项的,如:设备的质量、规格等与合同或招标文件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或经国家相关有权检验机构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保服务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等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按采购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进行补救:乙方负责采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的零件、部件或不低于招标参数的新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整套设备,其费用由乙方负担。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并相应退还甲方设备款同时双倍延长保修期并处设备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5%的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的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和条款,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按新货验收合格使用起延长原定的保修期。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及采购人要求的资料等服务,采购人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及罚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如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约定,甲方还有权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对该违约事实进行曝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福清市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我司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我司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我司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设备进场后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我司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我司承担。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由验收组(由采购人技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会同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验收,若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不符时,采购人将拒绝验收,视虚假应标,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因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如发现提供“三无产品”(即在设备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牌)、翻新或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设备安装完毕后,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我司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口商品属于应检的(或甲方要求检的)我司请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报告,费用均由我司承担。提供本项目全套设备配置清单(详列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原产地等)。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我司对本项目合同包产品提供质保期为壹年,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终身维护(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我司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我司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运作、损耗和例行维护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我司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我司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我司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属招标项目本合同与招标文件具互补性。。
甲方: | 福清市第三医院 | 乙方: | 河南英业达商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宏路街道35号 | 住所: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南蒲健康产业园创业园C4-02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振平 | 单位负责人: | 王国臣 |
委托代理人: | 毛胤团 | 委托代理人: | 郑林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70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64*****040034215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13日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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