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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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卓越华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3单元9层90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一、项目名称: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第二次);二、服务范围:珙县巡场镇,由采购人指定;三、服务要求:1、测评主要安全技术内容要求: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本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涵盖安全技术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依据相关的测评准则,结合系统的构成特点,确定具体的测评对象,制定测评方案,通过访谈、检查、测评和系统分析等方式判断其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各方面是否达到了相应等级的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找出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性进行整体评估,制定相关的信息安全整体安全策略和中长期的安全规划,以便对被测系统进行安全方面的调整和改进,确保其安全防护水平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应能力的要求。2、适用范围要求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服务供应说明。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在公安主管部门入场允许60日内完成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五、服务标准:1.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毕后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李光亮专家:张义桥 业主代表:李柯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珙采备案【2020】212号。本项目受珙县财政局监管,联系电话:****-*******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 | 珙县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柯;联系电话:136*****8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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