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2020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图书馆2020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图书馆2020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XRD[GK]*******-1_2_****************6K_1138)
一、合同编号:[3500]XRD[GK]*******-1_2_****************6K_1138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图书馆2020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XRD[GK]*******-1_2_****************6K_1138)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XRD[GK]*******-1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图书馆2020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图书馆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联系方式:余锦秀****-********
供应商(乙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12号楼1-5层101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2-1 | C0812 - 摄影服务 | 福建文旅精品库 | 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 | 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 | 1 | 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 | 938600 |
合同总金额:¥938,600.00
履约期限: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100%工作量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0号福建省图书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08-14
九、其他补充事宜: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的,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另行订立的有效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与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沟通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后(包括诉讼、仲裁阶段) 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信息为各方有效通讯地址, 未写明联系信息的,视为公司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地址为联系地址,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及时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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