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将发改审批【2019】91号、 将发改审批【2019】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医院小区1#楼、3#楼、车棚、围墙;室外道路改造、立面及防水改造、公共设施配套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3000~30000平方米;临时建造师已取消,参照闽建筑[2019]22号文;(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30日 08:30:00至2020年08月05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8月14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t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8月1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smggzy.cn:8086/smwz)(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05@qq.com
电话:139*****992,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七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1@qq.com
电话:183*****910,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0*****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不一致,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20年8月5日17:30。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关于招标公告截止时间改为2020年8月5日下午17:30,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为2020年8月14日9:00.
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
各投标单位:
关于“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报建编号:****************招标编号:E****************00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出现的招标人名称因系统原因现需修改:
原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将乐县
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录 合同条款号已补充
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增加21.补充条款.
2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将乐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将欠薪局际联席会[2019]1号)执行;
21.1.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和住建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
21.1.2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
21.1.3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
21.1.4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原备案的人社和住建部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
21.1.5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或住建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06日
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
各投标单位:
关于“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报建编号:****************招标编号:E****************00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出现的招标人名称因系统原因现需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将乐县
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与后台不一致,修改为2020年8月5日17:30.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为2020年8月14日9:00.
3、投标须知前附表34-33.3监管部门名称错误,全称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录 合同条款号已补充
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增加21.补充条款.
2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将乐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将欠薪局际联席会[2019]1号)执行;
21.1.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和住建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
21.1.2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
21.1.3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
21.1.4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原备案的人社和住建部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
21.1.5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或住建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07日
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
各投标单位:
关于“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报建编号:****************招标编号:E****************00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出现的招标人名称因系统原因现需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将乐县
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与后台不一致,修改为2020年8月5日17:30.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为2020年8月14日9:00.
3、投标须知前附表34-33.3监管部门名称错误,全称现修改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已补充(内容详见投标函附录)
招标文件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增加21.补充条款.
2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将乐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将欠薪局际联席会[2019]1号)执行;
21.1.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和住建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
21.1.2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
21.1.3 人工费(工资款) 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
21.1.4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原备案的人社和住建部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
21.1.5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或住建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
(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07日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录 合同条款号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
3 | 分包 | 3.5.1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08月14日09时00分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21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无
专家评委:饶松旺施代兴 王朝胜 黄德昌 徐红梅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曾治湘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6999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8月17日至 2020年08月 2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08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139*****9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七层
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183*****910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2020年08月17日
中标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2020年08月14 日 09时00分在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139*****992。
联 系 人:邱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t
招标项目名称: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医院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福建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中标报价*******元
3.1项目负责人:曾治湘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6999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无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饶松旺施代兴 王朝胜 黄德昌 徐红梅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8月17日至 2020年08月26日
7、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七层
邮编:353300;
电话:183*****910;
联系人:小李。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202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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