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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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发展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精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见建材路39号1栋130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303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 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发展服务;服务范围: 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发展服务;服务要求:完成建筑施工实训手册不低于2门,建筑施工岗位手册不低于1门。形成最终定稿版本,装订成册,完成会务资料(文档、电子文件、影视资料等)的归档整理,并向采购人办理资料移交。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内;服务标准: ①、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指导委员会不少于10人,应由中、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成员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行业执业资格证书;②、制定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工作实施细则,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研讨会,就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发展实际进行研讨,形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动态调整报告;③、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指导委员会常规会务的场地组织、食宿安排、交通车辆组织等工作,收集会务资料,协助学校完成会务资料(文档、电子文件、影视资料等)的归档整理,并向采购人办理资料移交。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磋商小组组长:尚利,磋商成员:刘毅、李刚(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8000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计划号: (2020)0492号。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 |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杨东路四线与杨柳路交叉路口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131*****02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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