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0012-202002-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汉宜路、将军路、牌坊坡路、同强二路(峡州大道-0+860)以及五龙路(监狱-南站路)路段交通工程于2020年7月22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8月14日9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泰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2(元) | *******.68(元) | *******.60(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履约期限(天) | 90 | 90 | 9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D********2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D********9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D********3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619-1/2 | (苏)JZ安许证字[2011]103029 | (浙)JZ安许证字[2005]010266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邹鑫,建造师证,鄂********8458 | 刘淑梅,建造师证,******** | 谢峰,建造师证,******** | 技术负责人 | 彭定超,职称证,G3 ******** | 毛开平,职称证,******* | 彭揆,职称证,G********34 | 施工员 | 邹凌,岗位证,********202595 | 陈祥龙,岗位证,********060079 | 付继华,岗位证,********500032 | 质检员 | 王晶,岗位证,********200140 | 宋有昌,岗位证,********000176 | 孙飒,岗位证,********500139 | 安全员 | 袁艳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014)******** | 蒋生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C2(2019)******* | 张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建安C(2018)*******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武汉泰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夷桥横路、五龙三路、桔香路等道路交通工程2标段 | 385.654909 | 金俊 | | 疏港公路、新G207国道(章庄铺段)新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335.002193 | 金俊 | | 宜昌市沿江大道延伸段、双十路等道路交通工程2标段 | 878.389598 | 林欢 | | 江苏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梁山县公安局“智慧警务”大数据系统工程 | 7988.00859 | 刘淑梅 | | 金乡县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 | 1739.5334 | 刘淑梅 |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0/08/14 10: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902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不能证明是电子类或相关专业,且未提供施工员岗位证书,未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泰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成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艳丽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8月18日17时30分至2020年8月21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775732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64482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5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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