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狮发改审【2019】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地上13439.35平方米,地下494.64平方米;共1幢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最高为29.1m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1米;地下1层,基坑深度为6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但不局限于清单里的内容。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工程全部包含在本次的监理招标中,均由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4529.2111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70%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77.5241万元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调整计取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应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且具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应按《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防办[2015]64号文)的规定办理人防企业入闽备案登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备福建省人防监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事岗位:总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人防监理协会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及《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文)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建建[2016]105 号文)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 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狮监招[2020]002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5*****04000647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执行,使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扫描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鑫强路7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3楼,邮编:362801 ;
电子邮箱:/;
电话:186*****802传真:/ ;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4室
邮编:362000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5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
施工监理补充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招标编号:狮监招[2020]002号)补充及修改通知如下:
1、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项目占地面积:2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73.78平方米(其中地上13439.35平方米,地下134.43平方米);共1幢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最高为29.1m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1米;地下1层,基坑深度为6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无人防地下工程,取消企业人防监理资质、总监、专监、监理员人防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执行《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等相关文件,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取消“③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执行,使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扫描件。”。
5、投标报名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17日09时00分00 秒至 2020年7月27日17时00分00 秒。
6、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28日12时00分00秒。
7、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8月13日09时30分。
8、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发布公告的媒介”修改为“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8.联系方式”修改为“9.联系方式”。
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投标保证金 编列内容修改为如下: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或(2)种形式提交:
(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狮监招[2020]002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58*****010*******
开户行 2: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账号:****************1824
开户行 3: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35*****040006473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不适用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鼓励开发保函、保险电子化提交和确认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凭证等同于原件。
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本项目“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修改为:“不要求”。
12、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修改为:“3个”。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编列内容修改为:“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有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1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方法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评审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相同时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对监理人履行职责的要求”中(1)、(2)、(3)、(5)、(6)条款内容修改为:
(1)在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设计交底会前的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出现遗漏、缺项、错误,并就存在的问题分类列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保证施工过程中能按图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监理人未尽监理职责,对施工图纸出现重大错误未发现或未提出意见的,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2)监理人应做好监理工作,承包人未按图施工或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责令其改正并上报发包人。若有上述情形出现,监理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上报发包人的,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3)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对承包人的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重大事故处理程序、保证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和技术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监理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通知承包人整改并通知建设单位的,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扣罚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的不安全施工作业,监理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的,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扣罚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5)监理人应严格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及质量证明材料(必要时采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确认。若导致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并投入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且监理人应赔偿损失并负责整改到位。
(6)监理人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应尽职履职,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不尽职履职,发包人有权进行罚款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①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钢筋绑扎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钢筋、绑扎钢筋不足、焊接不合格、钢筋保护层不足等合计超过三处的。
②对施工单位拆模后混凝土浇筑的情况应当日查验,发现露筋、蜂窝、涨模、错位、杂物等缺陷,应汇总后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抽检过程中发现漏报合计超过三处的。
③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应按规定完成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核减达到工程量的5%以上的。
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应按规定完成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核减达到进度款的5%以上的。
16、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9.2 其他 (五)其他要求中第4点条款内容。
注:本补充及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0年7月2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狮监招[2020]002号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招标于2020年8月13日在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总得分 | 74 | 74 | 74 | ||
资格能力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注册号 | 杨文春/******** | 林群辉/******** | 杨枫/********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投标人业绩 | ① 长乐万星电影广场; ② 福建海峡银行办公大楼; ③ 台江广场。 | ① 1#综合楼、3#、5#、7#厂房; 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大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③ 海润尚郡[9#楼属于公共建筑]; ④ 水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二期),5#,8#。 | ① 杏林湾营运中心12号楼建设工程; ② 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工程A12号楼工程; ③ 海峡旅游大厦主题工程。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福建海峡银行办公大楼 | 海润尚郡 | 蔡塘九年制学校二期工程 | ||
监理服务期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 ||||
质量要求 | 应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监理服务费 | 暂定77.5241万元 |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纯雅、杨春香、许志盛、廖玉柱、陈杰
5、公示时间:公示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09时00分至 2020 年 8月 17日18时00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鸿山镇鑫强路7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3楼, 邮编:362700
电话: 186*****802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4室,
邮编: 362000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陈
见证单位: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5
7、异议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狮监招[2020]002号
高新区智能产业园东园邻里中心(2011-21-03号地块)施工监理于2020年8月13日在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0年8月14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号 | 中标价 |
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杨文春 | 暂定77.5241万元 |
2、否决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及原因:无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朱纯雅、杨春香、许志盛、廖玉柱、陈杰
5、公示时间:2020年8月18日09时00分至2020年8月27 日18时00分。
见证单位: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5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鑫强路7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3楼,邮编:362700
电话:186*****802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4室,
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陈
见证单位: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5
7、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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