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体育学校)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安庆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体育学校)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体育学校)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20日
采购日期:2020年7月3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叁拾号大院餐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菱湖北路3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莉,张军,黄代高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顺安路502号
联系人:洪飞
联系方式:138*****2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1楼,原黄梅戏校内。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6-*******
公告期限: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内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1楼,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教育体育局投诉,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
2020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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