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违停放抓拍设备等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违停放抓拍设备等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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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违停放抓拍设备等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眉山市三苏大道东段27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2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租赁服务;名称:租用违停放抓拍设备等服务(第二次);服务范围:中标人负责本次招标所建违停抓拍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设备调试、设备维修。服务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至少提供2人的运维小组,一辆高空车和一辆皮卡车为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值班电话,专人负责接听招标人技术人员的服务求助电话; 投标人必须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护要求作出实质性反应,提供系统的详细运维策略。维护响应时间要求如下:30分钟响应;2小时到现场;48小时修复;投标人应根据不同级别的故障类型,做出相应的明确响应和具体安排。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按月结算,先服务再付费,次月进行上月租赁服务费结算。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上级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资料提供:投标人需承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提供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SC*******:何志良(组长)、 SC*******:张锐、钟先生(业主专家)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11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古城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鵬利路西段4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7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73*****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_2184_4085_9116_7683d2143dba.doc">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抓拍 租用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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