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黑臭水体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银川市黑臭水体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YC)000818
项目编号: HHXZBX2020X第10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黑臭水体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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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黑臭水体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1 | 采购应急监测仪一水质采样设备、常规监测仪器-COD快速测定仪、常规监测仪器一B0D快速测定仪、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可配接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辅助系统(易燃易爆报警装量、正压式防毒呼吸器、加压充气机、激光测距望远镜、数码相机、移动计算设备、远程无线视频监控系统)、个人防护设备(头盔、防靴、应急灯、救护箱、灭火器、防护口罩、呼吸器、防护服、水上救生设备),应急车辆、全自动石墨消解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测油仪,高压蒸汽灭菌器、菌落计数器、LIMS系统。 | ******* | |
银川市黑臭水体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1 | 采购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固相萃取仪、流动注射仪、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仪、ICP-MS、α β放射测定仪、离子色谱仪、液质联用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心机、洗瓶机、隐孢子虫和贾第鞭毛虫检测设备、应急监测仪一 便携式实验水质监测20项。 |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3)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8-19 00:19:26 至2020-08-2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09-08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请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华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赵阳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焦燕军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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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华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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