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放射性计量站扩项升级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部分)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放射性计量站扩项升级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部分)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放射性计量站扩项升级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部分)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ZT20009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放射性计量站扩项升级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部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泽大道10111号1幢九层9003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γ辐射场系统、表面污染检测装置 品牌(如有):HAPSTAR、上海计量院 规格型号:GXC-02、上海计量院 数量:1套、1套 单价:*******元、155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元明 王凌云 宋波 周旭红 瞿爱民陈军 王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286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购主机放射源装置供货及安装
合同金额:438000元 签订时间:2017年01月20日
项目名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货站口岸专用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2018年04月13日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8号核工大厦
联系方式:139*****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晨
电话:131*****3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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