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中标结果
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中标结果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乙方: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BYZB[GK]*******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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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盘锦大米、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伊利学生奶125ml等 | 1(批) | ******* | ******* | 国内 | 盘锦大米25kg、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10l等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壹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上午7: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各中小学;
4.3交付条件: 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后按规定付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产品质量及要求 5.1.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 5.1.2大米: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 5.1.3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动物产品: (1)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 (2)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 (3)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 5.1.4以上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5.1.5冷冻食品: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6%。 5.1.6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蛋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5.1.7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 5.1.8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食品的特殊情况,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确保食用质量。 5.2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5.2.1乙方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乙方在接到甲方批量送货通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 5.2.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5.2.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5.2.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2.5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2.6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3供货要求及地点 5.3.1乙方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甲方的指定地点。 5.3.2每批次供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7: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3.3每批次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 5.3.4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5生鲜猪肉以半边猪(除开猪头)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以剖肚,并按甲方要求切割标准加工进行。 5.3.6到位后的物资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5.3.7在验收上,要求进行索证制度(必须检验物理化学性有害物限量要求、微生物要求两项),对必要物资要求有进货检疫检测报告,这样保证物资的质量安全性。有必要时到检疫所进行抽样检查。 5.3.8甲方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甲方提取样品(150克/48小时)到当地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3.9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折扣价。 5.3.10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5.3.11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书。验收合格的食品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5.3.12食品到达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经甲方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 5.4供应食品清单一览表(附表中的规格允许偏离±5%)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1 优质大米 盘锦大米25kg kg 6.02 秋田小町25kg kg 6.32 丁优米25kg kg 6.19 2 非转基因食用油 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10l 瓶 140.68 鲁花非转基因玉米油5l 瓶 91.01 多力压榨一级浓香花生油5l 瓶 143.55 3 纯牛奶伊利学生奶125ml 盒 2.52 蒙牛纯牛奶250ml 盒 2.92 伊利纯牛奶250ml 盒 2.90 4 鲜鸡蛋(一级) 鸡蛋 kg 10.77 光阳初产蛋 kg 13.27 荆江土鸡蛋 kg 17.71 5 调味料、佐料、副食品 详见附表1 6 冻品 详见附表2 7 猪肉 详见附表3 8 面 详见附表4 附表1.调味料、佐料、副食品清单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1 味精太太乐味精908g 包 19.10 味丹味精908g 包 15.40 武夷味精908g 包 14.31 2 鸡精太太乐鸡精1000g 包 38.12 家乐鸡精900g 包 28.51 粤师傅鸡精1000g 包 16.53 3 盐 福盐精选自然盐350g 包 1.80 福建原盐350g 包 2.49 闽盐300g 包 3.08 4 老酒 海坛牌老酒王485ml 瓶 6.52 海峡糯米老酒480ml 瓶 4.27 闽地老酒1.45l 瓶 7.65 5 老抽 海天老抽豉油1.9l 瓶 17.48 东古老抽500ml 瓶 6.57 李锦记锦珍老抽500ml 瓶 7.52 6 生抽 海天生抽豉油1.9l 瓶 17.19 东古生抽500ml 瓶 6.97 李锦记锦珍生抽500ml 瓶 7.23 7 陈醋 山西陈醋420ml 瓶 4.38 海天陈醋420ml 瓶 6.67 民天陈醋500ml 瓶 5.90 8 白醋 海天白米醋450ml 瓶 4.96 民天白米醋500ml 瓶 6.09 天天顺白醋王630ml 瓶 3.86 9 笋丝 北国椿乳酸笋丝900g 瓶 10.69 北国椿乳酸笋丝1400g 瓶 18.91 燕仔笋丝998g 瓶 11.39 10 五香粉 味好美五香粉28g 瓶 8.51 粤师傅五香粉454g 瓶 11.71 乐美滋五香粉30g 瓶 4.95 11 白糖 白砂糖 kg 7.77 韩式幼砂糖 kg 12.18 古龙白砂糖 kg 12.47 12 番茄酱 凤球唛番茄沙司3kg 瓶 43.31 跃龙番茄沙司325ml 瓶 5.82 天天顺番茄沙司1.3kg 瓶 6.82 附表2.冻品清单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1-1 鸡腿 鸡腿 kg 23.23 2-1 鸡翅 鸡翅 kg 38.53 3 排骨 冻排骨 kg 46.65 4 秋刀鱼 冻秋刀鱼 kg 19.27 5 鱿鱼 冻鱿鱼 kg 45.20 附表3.新鲜猪肉清单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1 瘦肉 鲜瘦肉 kg 59.75 2 前腿 鲜前腿肉 kg 52.03 3 后腿 鲜后腿肉 kg 54.60 4 五花肉 鲜五花肉 kg 59.69 附表4.面类清单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1 面粉 元宝面粉 kg 5.16 五得利面粉 kg 5.79 菱花高筋粉 kg 8.25 2 兴化粉 东南香兴化粉 kg 9.35 新竹米粉 kg 8.49 新味米粉 kg 9.24 3 面条 手工面 kg 4.95 永心手拉面 kg 11.48 金沙河挂面 kg 10.33 4 粉丝 龙口粉丝 kg 18.66 天豫粉丝 kg 22.82 龙英粉丝 kg 10.82 5 地瓜粉 本地地瓜粉 kg 21.78 惠万家番薯淀粉 kg 15.43 甘汁园淀粉 kg 12.28 1.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某个产品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应及时调整按合同中最高单价限价。若未调整到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总合同,开学一周前与各学校签订分合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食品到达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 6.1.2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 6.1.3经甲方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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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应在次月15日前做好结算工作,并在收到全额正式发票经申签后十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资格,由下一个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履约一年后退还该保证金50%,在履约期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余下50%。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食品有下列情形,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10.2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依合同按甲方的要求供应物资,乙方明确不送的,造成学生没有物资食用,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乙方少送的,影响学生物资食用保障的,按少送物资合同价1倍给予处罚。 10.3乙方不按甲方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所购物资(本批次少送部分)价值的3倍。 10.4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分)价值的3倍。 10.5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因此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10.6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 10.7当违约扣款超过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时,超过部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0.8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9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11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要求 14.1.1乙方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14.1.2乙方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14.1.3乙方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14.1.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5乙方应接受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甲方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4.2价格调整: 14.2.1合同开始执行后,遇到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造成物价上涨或下跌,价格涨跌幅度超过原中标价20%时可以调整,涨跌部分双方各承担50%比例。 14.2.2原则上双方每个学期最多允许各调整两次价格,至少有一方提出价格调整时才启动价格调整机制,双方皆未提出调价要求时按中标价格执行,新价格的确立以甲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或者按甲方书面确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价格变动不追溯到签字生效之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4.2.3因自然灾害、政策等特殊情况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4.2.4价格调整以中标价格为基准,涨跌幅度按照福州菜篮子的所有蔬菜平均价格涨跌幅度计算,以投标当月福州菜篮子1、5、9、13、17、21、25日七天的所有蔬菜平均价格为初始参照价格,拟调价前月网站同样七天的蔬菜平均价格进行对比。 14.2.5如因网站未能正常反应市场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按照市场调查的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参考当地新华榕、冠超市、兴福兴三大超市平均价格的涨跌幅度执行。 14.2.6计算方式:涨跌系数乘以中标价。价格调整时限为一个月,若价格调整时限到期后,价格涨跌回落到20%以内,经双方确认,按照原中标价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并在中标后供货前使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管理软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乙方: | 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七层 | 住所: | 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上游21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严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周孙福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4*****88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761 0188 0023 28470 |
签订地点: 平潭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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