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由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以邵晒纪〔202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晒口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填写说明-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监管平台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信息核验,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否决其投标。(网址:www.fjjs.gov.cn)。(8)依据建办市[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因平台提供招标文件为固化模板本条款暂时无法修改,特此说明。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7日08时00分至2020年08月12日23时59分通过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网址:( hp://www.swsggzy.cn/swebid/website/index.js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8月18日17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叁仟元整(¥4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递交 (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8月1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邵武市
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279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8@qq.com
电话:133*****661
传真:****-*******
联系人: 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
网址:hp://www.swsggzy.cn/swebid/website/index.js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熙春路电信智能大楼三层(由大地保险楼梯上)
联系电话:****-*******
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闽顺健南招[2020]第079号
本工程于2020年8月19日15:30在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
联系方式:189*****279
联系人:黄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邵武市晒口街道晒口社区北街片后山泥石流治理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项目负责人:罗金妹(闽********5310);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及原因、理由与依据;废标单位:无。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熊长金、李棻、吴培勤、苏立、林川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3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联系方式:133*****661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监督机构:邵武市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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