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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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8层B-2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二)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崇州市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五)本项目预算200万元。二、项目背景根据国务院2018年7月公开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发布的《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成都市政府于2019年1月发布的《成都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及成都市于2019年4月发布的《成都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控制因子。为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形势下崇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有效解决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排放的突出问题,拟开展智能电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精细化管控项目,推动全市智能电子制造行业绿色发展。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智能电子制造行业VOCs排放情况调查诊断1.收集资料,建立名单库(1)开展崇州市智能电子制造企业的精细化调查。收集掌握崇州市2018 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2019 年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数据,并对上述数据涉及VOCs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2)统计分析不同来源数据涉及到的智能电子制造企业,按企业排放量大小进行排序,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对智能电子制造企业VOCs 重点企业进行筛查,依据国家 VOCs 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制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名单库。根据排放量大小和经济 贡献,确定10家代表性重点企业名单,列为精细化现场调查重点。▲(3)建立一套崇州市所有涉 VOCs 的智能电子制造企业排放清单。▲(4)形成一篇崇州市智能电子制造行业VOCs排放分析报告。2.实施精细化现场调查(1)现场调查10 家重点企业,每家企业调查不少于 4 小时,现场调查企业原辅料使用单、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运输、生产过程、 收集系统、处理系统和环境管理,必须现场记录调查状况。(2)采用PID或FID 设备、风速仪进行现场测试。PID 或FID设备监测有组织排放、车间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风速仪测试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点最远端控制风速。▲(3)出具 10 家企业详细的监测数据记录。3.编制重点企业全过程诊断报告(1)根据现场核查与资料调研,分析重点企业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减排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条件,给出有关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建议意见,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治理技术,为有效开展 VOCs 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实施全过程治理,为后续监管指明方向。★(2)编制10 家重点企业全过程诊断报告。包括不限于现有情况调查、具体整治规范要求、推荐的适用技术。(二)编制智能电子制造行业VOCs综合整治规范▲1.根据重点企业精细化调查诊断结果,结合国内先进企业经验和国家、省市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提出智能电子制造行业VOCs 污染整治改造建议,编制智能电子制造行业VOCs整治规范(即一行一策)。2.规范应涉及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废气收集、提升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等各方面。3.规范应包括对智能电子制造行业采用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组分等提出控制要求,对原辅材料的储存、调配及转运、使用与回收等提出规范要求,推荐先进适用有效的末端治理技术和设备,对环境管理及管理台账提出规范性要求。(三)实施整治规范实施绩效评估1.现场绩效评估(1)对 10 家重点企业治理绩效进行现场核查评估。针对已经按照整治规范要求和全过程诊断结果完成综合治理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对照整治规范要求和全过程诊断报告,具体看企业是否落实到位,从可操作、可量化和可评估等维度对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确保企业始终按要 求进行整治,达到预期效 果。(2)邀请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会诊指导,确保能够有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综合治理。★(3)出具 10 份现场绩效评估报告。2.采用观测手段进行抽查评估(1)采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对重点企业车间、厂区、厂界等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进行抽测,判断无组织管控水平,寻找发现疑似排放源,提出整改意见;★(2)采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对重点企业进行有组织排放测试,监控企业末端治理设备是否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并确保达标排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赵德英、唐仁田、张铁柱、兰雅婷、朱亚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定额收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0)0275号。 3、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任艳菊138*****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何莉159*****977;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李盛勇181*****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分管科长 曲希 177*****42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和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阳街道蜀州南路西一巷7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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