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村级公路民生实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村级公路民生实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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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村级公路民生实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科贸北路兴旺家园6幢2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168998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村级公路民生实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期)设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本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2)中标单位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为自己和他人谋利。(3)中标单位与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签署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4)中标单位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中标单位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服务时间:30 日历天。服务标准: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强、罗杰(业主代表)、冯先生(评审小组组长)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需求论证按实收取,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50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2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皓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临港龙头山路199号浙商临港新天地3栋7楼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8*****2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命安全防护 公路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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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皓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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