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中医医院抗击疫情能力提升项目进口产品合同公告
大方县中医医院抗击疫情能力提升项目进口产品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大方县中医医院抗击疫情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GZZD-2020-8-20号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全数字化笔记本式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1台、全自动血培养仪1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麻醉机1台
产品用途:: 医用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0-08-22 至 2020-08-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国产无法达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4类进口设备具有性能稳定、精确度高、易操控、耐用等特点,建议购买。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大方县中医医院
项目联系人:付现学
联系电话:152*****507
联系地址:大方县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长举
联系方式:151*****496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贵毕路瑞丰铭城4号楼C栋23楼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毕节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侯凡立 卢文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化路1号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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