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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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都上街13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下浮率:55.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服务标准:1.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招标补遗书(若有时)等]、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本工程跟踪审计造价控制详细方案(控制详细方案必须涵盖造价控制关键控制点、重点、注意事项、建议处理意见等内容),并将此方案书面报送采购人一份。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主要针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和施工过程中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新增子项目,对此类施工方案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部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为采购人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提供依据。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对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测算增(减)造价,向采购人提供造价咨询意见。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和其他费用。对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导致工程投资额发生变化的项目,协助采购人按照成都中医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4.参加每周的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纳入采购人对供应商平时工作的考核。做好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管理日志,重点记录影响工程造价的现场详细记录(含详细尺寸、高程等)及相关处理情况。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兰辉(评标小组组长)、李伟力、张顺莲、刘瑞、蒋林峰(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下浮20%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992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本项目限价要求:本项目以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的标准下浮,其下浮率不得低于20%;备案编号:SCZC304917_********。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监督电话:***-********。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 年7月2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转601。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荣;联系电话:***-********、********、********转6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荣 | ||
电话: | ***-********、********、********转6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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