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001 (招标编号)的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厦自贸备案[2020]0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211号;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213号。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厦门岛自贸区核心区域,北接殿前一路,西靠港中路,东临港东路。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530.2平方米,以寨上西路为界限分南北两地块,其中南地块用地面积为13780.6平方米,业态规划为五星级酒店及商务配套服务建筑,北地块用地面积为40749.6平方米,主要用于办公总部及办公服务配套,本次招标一期用地包括南侧地块13780.6平方米及北侧地块部分16593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附件红线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南地块项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具体根据停车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为五星级酒店及商务配套服务建筑,地下为停车库及部分酒店后勤空间。配套建设配电房、开闭所、消防配套设施用房。容积率≤3.2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因航空限高原因,酒店一期建设建筑层数不宜大于10层,同时建筑高度需满足建筑限高执行控制(黄海高程55.5米),方案设计时南地块部分不分一、二期,需整体完整设计并进行通盘考虑,以提供合理的二期衔接方案为宜。2、北地块一期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容积率≤2.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为办公总部建筑及办公服务配套,地下为停车库等。配套建设配电房、开闭所、消防配套设施用房。北地块一期方案设计时可参考现方案北地块一期经济技术指标,但同时应考虑未来北地块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满足以下要求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容积率≤3.2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7561.7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本项目估算建安总投资约47024万元。其中南地块部分建安投资约25942万元,北地块部分建安投资约21082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6.2. 内容: 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总平面、单体建筑工程设计(含地下室)、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和环境工程、消防工程、石材及钢结构专项设计、幕墙及铝合金工程(含详图设计)、地下人防工程、红线内的道路及各专业市政管网和综合管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包含绿色建筑咨询)、BIM 的技术运用(全项目、全过程、并提供模型)、夜景照明设计、日照分析、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设计(估)概算编制、标识标牌设计(含地下室地坪漆设计、车位划线和交通标识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及配合、套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及配合、现场施工的配合(图纸会审、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开闭所和高低压配电室及其它附属设施专业工程设计配合工作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29 08:00:00 至 2020-08-04 18: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08-11 09:0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8.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约47024万 (扣除基坑支护及土石方费用)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118.70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 、h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 ;

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87*****345

传真: / ;

联系人: 林宇超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57*****027

传真: / ;

联系人: 蔡美珍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号: ****************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补充第3点:
“3、绿地率说明:本次招标一期南侧地块(13780.6平方米)及北侧地块部分(16593平方米)的绿地率
允许存在不满足30%的情况,但偏差不得超过10%,并且需要提供合理说明,确保本项目总用地(包含一期、二
期)的绿地率≥30%”。
二、招标文件“第 5章-第 2节设计任务书-六设计要求-其他设计要求”补充第 11)点:
“11)需考虑航空限高条件,南地块部分分阶段施工,需整体完整设计并进行通盘考虑,以提供合理的
两个阶段衔接方案。并且因第二阶段施工时间不明确,设计人应在第一阶段施工方案设计中,尽可能提高建筑
可使用面积,保证建筑前期的使用。北地块一期设计建筑高度不得超过航空限高(黄海高程 55.5 米)。”
三、本项目“给投标人材料-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简书-设计总说明-2.2设计
内容”补充第 3点:
“3、绿地率说明:本次招标一期南侧地块(13780.6平方米)及北侧地块部分(16593平方米)的绿地率
允许存在不满足 30%的情况,但偏差不得超过 10%,并且需要提供合理说明,确保本项目总用地(包含一期、
二期)的绿地率≥30%。”
四、本项目“给投标人材料-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简书-设计总说明-3工程设
计原则-4)”修改为:
“4)需考虑航空限高条件,南地块部分分阶段施工,需整体完整设计并进行通盘考虑,以提供合理的两
个阶段衔接方案。并且因第二阶段施工时间不明确,设计人应在第一阶段施工方案设计中,尽可能提高建筑可
使用面积,保证建筑前期的使用。北地块一期设计建筑高度不得超过航空限高(黄海高程 55.5米)。”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因航空限高原因,酒店一期建设建筑层数不宜大于 10 层,同时建筑高度需满足
建筑限高执行控制(黄海高程 55.5 米),方案设计时南地块部分不分一、二期,需整体完整设计并进行通盘
考虑,以提供合理的二期衔接方案为宜”均修改为:“酒店建筑高度可达到 90 米左右,整体层数不宜大于 20
层。但因航空限高原因,酒店实施过程可能分阶段施工,一阶段建设建筑层数不宜大于 10 层,同时建筑高度
需满足建筑限高执行控制(黄海高程 55.5 米),待高崎机场搬迁解除航空限高后,将继续二阶段的建设,使
其酒店高度可达到 90米左右,整体层数不宜大于 20层。故方案设计时南地块部分需整体完整设计并进行通盘
考虑,以提供合理的两个阶段实施衔接方案”。
六、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8月 3 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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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设计费金额和计算方法修改为(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7024 万元(扣除基
坑支护及土石方费用),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02.70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
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503.37 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 20% (即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2)基本设计收费: 1398.37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105 万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215.97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附
加调整系数: 1。
设计费计算办法: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 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
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即:(1215.97×1.0×1.15×1.0+105) ×(1-20%) =1202.70 万元。建筑高度超
过 50 米,属于Ⅲ级建筑,按复杂等级取系数 1.15。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核结论数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 4 章-第 1 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第 9 项补充
合同条款-2 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修改为:“(1)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价款 10%的履约保
函(或履约保证金),发包人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0%。 (2)方案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
提出申请,发包人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20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
发包人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50 %;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
人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7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结算金额的 85%。如
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设计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中标人应在 14 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工
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后招标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 100%。(6)上述款项的支付需待中标人开据
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招标文件“第 5 章-第 2 节设计任务书-六设计要求-2)交通线流组织”补充 e: “e 北侧地块一、
二期出入口宜统筹考虑进行布置”。
四、本项目“给投标人材料-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简书-3.4.1 总平面设计要
求-2)交通线流组织” 补充 e: “e 北侧地块一、二期出入口宜统筹考虑进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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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中目前确定的南侧地块及北侧地块的地下面积可能存在停车位数量布置无法满足相关规
范要求,现调整如下:本项目南侧地块地下二层部分主要作为与北侧地块的连通通道使用,不做过多扩展,
投标人可结合北侧地块统筹进行停车位布置,在保证经济效益及设置满足规范要求停车位数量的前提下,
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可增加北地块地下二层面积。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工程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 2020 年 8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修改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8 月 4 日 2020 年 8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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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设计费金额和计算方法修改为(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7024 万元(扣除基
坑支护及土石方费用),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18.43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
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523.04 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 20% (即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2)基本设计收费: 1398.37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124.67 万元(含 BIM 及绿建费用);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215.97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附
加调整系数: 1。
设计费计算办法: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 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
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即:(1215.97×1.0×1.15×1.0+124.67) ×(1-20%) =1218.43 万元。建筑高度
超过 50 米,属于Ⅲ级建筑,按复杂等级取系数 1.15。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核结论数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 5章-第 3节设计服务要求-27”修改为:“27、本次招标包含 BIM 的技术运用(全
项目、全过程、并提供模型)及绿色建筑设计(包含绿色建筑咨询)。BIM 的技术运用的相关费用及绿建
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另行计取”。
三、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二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8 月 5 日 2020 年 8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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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回复如下:
1、南、北地块分别是什么用地属性
答:均为金融商务用地(办公)与旅馆用地(酒店),未细分到具体南北地块。
2、南地块酒店与商务配套的比例是多少
答:南地块商务配套根据客房数投标人自行考虑配比。
3、南地块酒店需要设置多少客房套数
答:南地块约 400 间客房左右。
4、南地块南侧铁路现状是否仍在使用,有无注意事项
答:目前有在使用,预计近年内停用,对项目无影响,不做考虑。
5、北地块一期总部办公与办公配套的比例是多少
答:北地块办公配套无具体要求,可考虑一层设置门厅和一些公共活动。
6、北地块一期有无商业配套,比例为多少
答:北地块不考虑做商业配套。
二、招标文件“第 5 章-第 2 节设计任务书-六设计要求-3)地上建筑布局-b)及“给投标人材料-厦门
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简书-3.4.1-3-b)” 修改为:“b)日照要求:建筑应满足规范要
求。中标后应提供正版 CAD 天正日照模型和分析结果”。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8 月 6 日 2020 年 8 月 6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五)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根据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急通知,6号台风“米克拉”将于 8 月 11 日上午 8时至 9 时左右正
面袭击我市。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定 2020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分 00秒修改为待定。具体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8月 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8月 11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六)
工程名称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待定修改为 2020年 8月 13日 13时 30分 00秒。商
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即按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二)约定的时间),原定开标地点不变。
二、招标文件及答疑五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8月 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8月 11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为 E****************001,该工程设计招标于 2020 年 08 月 21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
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标段: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内容
投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健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
公司
投资额(万元) 47024 47024 47024
设计取费 (元) **************** ********
设计工期(日历日)
方案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方案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方案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项目设计负责人
林秋达
证书编号:********2
李佐亮
证书编号:********9
王芳华
证书编号:********5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原因:
投标人名称废标依据

三、公示时间:2020 年 8月 22 日至 2020年 8 月 24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四、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
元 H
招标人及电话:林宇超187*****345
招标人: 厦门自贸区创新智慧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林宇超 联系人:蔡美珍
联系电话: 187*****345 联系电话:157*****027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
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路 2777号市政大厦
C 栋 4 层 431 单元 H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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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 智慧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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