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病死动物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
2018-2021年病死动物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其他畜牧业服务 | 其他畜牧业服务 | 1.服务外包具体工作内容与工作相关要求 1.1工作内容 天心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江、河、沟、港、养殖户、农贸市场及相关区域动物尸体的收集、打捞、暂存、无害化处理,全年24小时应急值守。 1.2工作要求 ①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按时、按质完成承包的业务。 ② 乙方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安全防护培训40个小时以上)、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提供工作人员、设备、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乙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动物尸体按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委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尸体须2小时内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 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工作人员防护等安全措施,收集、打捞、暂存、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 乙方收集打捞的动物尸体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乱抛乱弃,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取得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乙方如果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不彻底、不到位,造成动物尸体外流,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⑥ 乙方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动物尸体处置清理不及时、不完善,且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没有按时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有将动物尸体流入畜禽食品市场进行销售的情况,直接解除合同,并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⑦ 乙方须按照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APP、无害化处理于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的要求,对动物尸体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进行同步数据录入。 ⑧ 乙方须建立完整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台账,以备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⑨ 乙方不能独立完成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须提供具有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委托协议。 ⑩ 如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有集中扑杀行为需作无害化处理的,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2.服务外包人员条件要求 2.1人员配置标准 ① 收集人员(含司机)3人;办公室人员1人;晚班值班人员1人。 ②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执勤工作(指经指定医院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 ③ 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④ 男性年龄20至50周岁;女性20至45周岁。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2.2服务外包人员费用标准 用工人员薪资待遇可由乙方与用工人员协商,但是不得低于工资的最低标准。 收集人员(含司机)3人、办公室人员1人、晚班值班人员1人,以上人员工资、加班、五险、意外保险及交通食宿等费用,平均每人80000元/年。 3.服务外包其他相关要求 3.1人员防护用具要求 收集、打捞、装卸、转运需配置CE认证、具有生物安全准B级防护的防护服,麻面经灭菌的手套,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19083-2010LL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的口罩,带内胆的编织袋,具有农业部批准文号含有效氯不低于20%的二氯异脲酸钠的消毒药品。 3.2动物无害化冷藏收集运输车辆要求 配备2吨冷藏收集专用运输车辆1台:符合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技术或采用封闭厢式防渗漏,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可装载200㎏/㎡车辆容积,车厢温度保持在0-4°C;安装GPS系统或者北斗系统,能对车辆运行轨迹实行同步监控,运行信息能接入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3.3无害化处理要求 需提供土砖湖暂存点进出台账记录及相关照片,通过APP及时上传信息至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需采用密封无漏冷藏运输车辆,将动物尸体运输至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GPS全程监管。每年处理费用包干,甲方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天心区全境范围内病死动物处理量约25吨/年,超出25吨/年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4打捞收集消毒工具要求 配置消毒机、电动背式喷雾器、常用打捞工具,河、沟、港收集打捞租用船舶等费用包干。 3.5土砖湖暂存点运行要求 做好现有土砖湖暂存点、冷库、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维护保养、值守,确保正常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及办公、水电等费用全部包干。 | 项 | 1 | 905767 |
合计金额小写:905767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柒元整 |
项目中标金额及服务时间
(一)项目中标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柒仟叁佰零壹元整
(二)项目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一年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五、合同金额
(一)合同金额小写:905767.00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柒元整
(二)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天心区行政区域内江、河、沟、港、养殖户、农贸市场及相关区域动物尸体的收集、打捞、暂存、无害化处理,全年24小时应急值守。
1.人员配置标准
①收集人员(含司机)3人;办公室人员1人;晚班值守人员1人。
②身体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执勤工作(指经指定医院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
③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④男性年龄20至50周岁;女性20至45周岁。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2.服务外包人员费用标准
用工人员薪酬待遇可由乙方与用工人员协商,但是不得低于工资的最低标准。
收集人员(含司机)3人、办公室人员1人、晚班值守人员1人,以上人员工资、加班、五险、意外险及交通住宿等费用,平均每人80000元/年。
3.人员防护用具要求
收集、打捞、装卸、转运需配置CE认证、具有生物安全准B级防护的防护服,麻面经灭菌的手套,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19083-2010LL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的口罩,带内胆的编织袋,具有农业部批准文号含有效氯不低于20%的二氯异脲酸钠的消毒药品。
4.动物无害化冷藏收集运输车辆要求
配备2吨冷藏收集专用运输车辆1台:符合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技术或采用封闭厢式防渗漏,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可装载200㎏/㎡车辆容积,车厢温度保持在0-4°C。安装GPS系统或者北斗系统,能对车辆运行轨迹实行同步监控,运行信息能接入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5.无害化处理要求
需提供土砖湖暂存点进出台账记录及相关照片,通过APP及时上传信息至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需采用密封无漏冷藏运输车辆,将动物尸体运输至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GPS全程监管。每年处理费用包干,甲方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天心区全境范围内病死动物处理量约25吨/年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打捞收集消毒工具要求
配置消毒机、电动背式喷雾器、常用打捞工具,河、沟、港收集打捞租用船舶等费用包干。
7.土砖湖暂存点运行要求
做好现有土砖湖暂存点、冷库、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维护保养、值守,确保正常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及办公、水电等费用全部包干。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考核评价标准
对于乙方工作情况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原则,其中人员招录占20分,日常管理占20分,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服务保障20分。考核过程采用扣分制,扣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所有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算负分。
考核评价细则
1、人员招聘(20分)
1.1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招聘人员,未按要求招聘每项每人次扣0.5分。
1.2乙方须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1.3乙方应在新招聘人员入职前完善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0.5分。
1.4乙方应根据劳务用工的要求,妥善办理好新进人员的意外险等保障性措施,不完善每人次扣0.5分。
2、日常管理(20分)
2.1乙方负责对全区辖区范围内进行收集,如有举报未及时沟通联系的扣2分/次
2.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临时任务的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0.1分/次。
3、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
3.1及时情况:每次都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按每件次扣1分。
3.2纪律要求:严格遵偱无害化处理各项操作规程,出现错误每次扣2分。
3.3投诉指标:工作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1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4、服务保障(20分)
暂存点24小时应急值班人员在岗,收集、防护用品储备,收集、暂存记录保存,不符合要求或未落实每项扣2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项目合同金额包含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巡查(值守)期间交通费与餐费、管理费、社保、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乙方须遵守采购人的统一协调、管理,按时、按质完成承包的业务。
2.乙方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安全防护培训40个小时以上)、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提供工作人员、设备、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乙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动物尸体按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委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尸体须2小时内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4.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工作人员防护等安全措施,收集、打捞、暂存、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收集打捞的动物尸体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乱抛乱弃,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取得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乙方如果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不彻底、不到位,造成动物尸体外流,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动物尸体处置清理不及时、不完善,且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没有按时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有将动物尸体流入畜禽食品市场进行销售的情况,直接解除合同,并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按照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APP、无害化处理于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的要求,对动物尸体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进行同步数据录入。
8.乙方建立完整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台账,以备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9.乙方不能独立完成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须提供具有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委托协议。
10.如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有集中扑杀行为需作无害化处理的,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7.违约责任1、月考核总分为100分,月考核连续2次低于85分予以终止合同。
2、劳务费由政府财政按合同付款约定直接划入乙方,到账二日内,乙方需实行代发代缴,如无故拖延时间超过三天,予以终止合同。
3、如因外派至项目执行地点的工作人员疏忽、操作不当等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 | 地址: | 新联路319号湘水熙园13栋1306房 |
法定代理人: | 冯学武 | 法定代理人: | 陈玲泉 |
委托代理人: | 袁要武 | 委托代理人: | 陈玲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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