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创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创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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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创建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鼎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牛王庙段100号1栋1单元12层1201、120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485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创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图形和文字申请、商标设计、VI系统建设、Logo版权登记、互联网品牌保护;服务要求:1、供应商服务应符合GB/T37286-2019《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的要求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认证费、服务费、撰写费、材料收集费以及供应商现场指导咨询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追加任何费用。3、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成交供应商按照对应项目的相关要求指导采购人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做好收集、整理、撰写等工作,并根据认定程序,材料齐全后供应商应在10天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认证单位,在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4、供应商应按期履行合同,并保证在项目履行期间,资金能按计划进度执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在项目履行期间,应按照国家、省市级及行业标准执行。5、供应商应合理制定保障措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未按采购人要求质量及工期完成服务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6、申报工作要求:6.1确定至少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申报代理计划。6.2指导申报人提供本项目申请相关资料。6.3按照申报人提交的信息,提供正式的、有效的发票。6.4做好每一个阶段的进展汇报。7、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完工交付;服务标准:符合GB/T37286-2019《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的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曹可、冯忠雄、曾义(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执行。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三晋路19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52*****0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四路166号1栋2单元3层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电话: | 138*****611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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