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服务(第一次)中标结果

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服务(第一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民政局叙永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叙永县永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叙永县南环路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

748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叙永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实施“公建民营”的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营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叙永县民政局在提供房屋等设施硬件和保障各项救助、福利政策的前提下,向社会购买服务: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根据现有场地并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标准、要求以及自身需求自主投入资金完善相应功能,运营期限为五年,期间免收场地租金,运营商自负盈亏。供应商人须根据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设计情况,制定运营计划,运营期间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凡供应商有重大失误或年度考核评分不达标的,民政部门有权终止运营协议。运营期满后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内一切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业主部门所有。(2)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及要求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须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综合功能,能统筹整合辖区内为老服务资源,能有效满足本区域内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建筑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功能设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老年人能力评估、医养结合、康复理疗、老年教育、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综合功能,各功能分区须按相关规定设计,用材用料须符合国家标准。服务时间:供应商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阵地建设及设施设备投入,完成验收后立即开始运营。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服务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彭敬英、张定臣、李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至四川弘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2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民政局

地址:

叙永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弘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16号楼18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社区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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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弘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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