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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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鑫洲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静安路中段(邻亲苑5幢)
中标(成交)金额379000.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服务类):食堂餐饮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三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服务要求:配备厨师2人,墩子2人,面点师1人,洗碗1人,粗加工1人,以上人员具备健康证。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服务期间如遇人员变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配备好相应岗位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签订,应视上一年考核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服务标准:①落实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②严格按照食堂等级量化管理要求A级标准规范管理,针对本项目建立严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源头与过程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③提供服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响应采购人相关的工作与活动,对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各项安全、卫生和纪律的监督检查。④具备开拓饭菜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能力外,具备遇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时保证员工标准餐或桌餐应急能力;保障工作日、周末加班工作餐供应;保证法定假日、夜间应急供餐服务。每天备有合理数量原材料作应急使用,供应不断档。⑤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锐(采购人代表)、曾庆伟(SC*******)、张晋渝(SC*******)。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128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0)0832号。预算金额:40万元/年。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702餐饮服务。2.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3.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北新路1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食堂劳务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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