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LBXZZC2020-C3-00839-HCJS)的成交结果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LBXZZC2020-C3-00839-HCJS)的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象州县水晶中心校
行政区域象州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26日10: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富强、何天春、曾诚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象州县水晶中心校
采购单位地址象州县水晶乡开发西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江权137*****329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惠鑫****-*******
附件:
附件1********0A8058ADB9CC8585F626"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LBXZZC2020-C3-00839-HCJS(招标文件编号:LBXZZC2020-C3-00839-HCJS)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象州县东岗大道22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西润康食品有限公司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周一至周四提供早、中、晚三餐、周五提供早、中两餐食品配送,周六、周日根据补课情况而定,具体配送量按实际需求结算。周一至周四提供早、中、晚三餐、周五提供早、中两餐食品配送,周六、周日根据补课情况而定,具体配送量按实际需求结算。1年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富强、何天春、曾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包干1600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水晶中心校     

地址:象州县水晶乡开发西路25号        

联系方式:黄江权137*****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王惠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食品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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