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卧龙政采公开-2020-18
二、项目名称: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阳润龙佳境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青北村4组8号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评审日期:2020年8月25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第一标段 |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物业服务(二次) | 南阳润龙佳境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青北村4组8号 | 元/年 |
七、评审专家名单:王兴亚(组长)马毅(采购人代表) 贺晓军宁旭平 王静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算。
2、本项目代理费为:79203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卧龙区)》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卧龙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南阳市北京南路西施兰药业六楼
联系人:杨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4WXD05R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20层2009-2010号
联系人:张盼
电 话:151*****21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20层2009-2010号
监督单位: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联系人:马飞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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