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公安局 乙方:北京汇众恒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JF[GK]*******的闽侯县公安局采购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DNA检验试剂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负责提供带有条码编号的样本,样本类型为7cm中速定性滤纸。 | 建库人员样本Y-STR检验和分析服务 | 31800 | 验收合格后交付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肆仟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建库人员样本进行Y-STR检验和分析,任务开始后以闽侯县公安局样本采集进度为准,中标人应在样本交付后【30】日内完成检验和分析,采购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验收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负责,具体如下:1、按样本量2%随机抽查,无杂峰,RFU200以上,等位基因间的均衡性比值70%以上,在检验记录表上记录并签字。2、乙方在每板中随机抽取2份样本重新检验,提供复核记录表,结果须与原结果一致。3、在数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用于支付货款。(二)任务结束后,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按任务完成进度付款。当完成任务量的70%,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70%(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要求) | 2 | 30 | 完成全部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0%。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方提供的血样检测完毕,则根据最终实际检测数量,结清合同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要求)。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招标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中标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需为福州地区的银行开具,有效期不短于18个月。。 9、合同有效期 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甲方按全部合同金额转至乙方账户,合同有效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超出检验时限的,履约保证金不返还。超过检验时限10日的,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不合格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不返还,甲方无须支付超过检验时限相应的检验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不合格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不返还,甲方无须支付检验费用。15.5.1用于检验的试剂盒有不属于投标的试剂盒的。15.5.2用于检验的试剂盒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违反参数第3条。1)变更光谱矫正的;2)变更内标的;3)变更ladder的;4)变更扩增程序参数的;5)变更试剂盒中试剂的;15.5.3违反参数中第9、10、11、12、13、14、15、16、19条的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通过对样本进行Y-STR检验,获得测序仪原始数据,并用ID-XV1.5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导出CODIS文件。14.2用于检验的试剂盒只能有一个型号并且能以该试剂盒的名称录入福建省公安厅公安机关男性家族排查分析系统,不得以其他试剂盒的名称录入。14.3用于检验的试剂盒必须是经过验证的,成熟的,质量可靠的产品。14.4用于检验的试剂盒符合《GAT815-2009法庭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且结果峰型均衡,在检测范围内,没有非特异性扩增产物。14.5用于检验的试剂盒单管同时扩增以下基因座:DYS19、DYS385a/b、DYS389I、DYS389II、DYS390、DYS391、DYS392、DYS393、DYS437、DYS438、DYS439、DYS448、DYS456、DYS458、DYS635、H4、DYS481、DYS533、DYS576、DYS643、DYS460、DYS549、DYF387S1a/b、DYS449、DYS518、DYS627、DYS570、DYS527a/b、DYS447、DYS444、DYS557、DYS596,以及至少3个备选基因座(备选基因座:DYS522、DYS593、DYS645。)。其中基因座H4表述为GATA_H4等。14.6用于检验的试剂盒可用于血液或唾液斑样本批量直扩检测,检测灵敏度不低于125pgDNA模板量,应经过严格质量监控,试剂盒各组分的生产批号全部可追溯。14.7提供5个检验试剂盒(200人份,标准扩增体系25微升)以及光谱校正试剂(3500XL上不少于30次的量),用于建库复核、案件必中复核以及任务结束后的遗留血样检验。14.8本项目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进行。未经许可,测序仪的原始数据、分析图谱、样本和CODIS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14.9进行检验过程中要遵守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的要求。14.10检验过程要如实进行实验记录,记录表格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提供。14.11提供检验过程所需的所有耗材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在任务完成后带回,测序仪数据收集计算机收集的数据存储在单独一块硬盘,此硬盘任务完成后作为原始数据归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存档)。14.12提供数据分析用的计算机(带正版windows7SP164位专业版英文系统,ID-XV1.5版本分析软件)以及数据转移用的U盘(128G)。因安全问题,分析用的计算机和数据转移用的U盘在完成任务后归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使用。14.13乙方提供用于检验的扩增仪在进入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后要经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校准证书,并进行校准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检验。14.14乙方提供用于检验的测序仪在进入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DNA实验室后要进行期间核查,每检验5000份样本要进行期间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检验。14.15乙方在任务开始后要派至少2名技术人员常住福州,专职进行此项任务。乙方在投标时要提供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劳动协议,学历资料,工作经历)。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五险一金、住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技术人员工作期间因自身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外力导致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16乙方承诺提供的分型结果必须与原检材相对应,否则应查明出错原因,对相关批次的样本重新检验,相关试剂耗材和人力由乙方承担。若错误DNA数据造成严重后果,乙方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赔偿义务。14.17乙方提供的分型结果必须与其他公安部认可的、质量可靠的法医学身份识别试剂盒分型结果一致,否则由使用方视具体情况确定复检样本数量。样本复检时,采用相关公安部认可的、质量可靠的试剂盒,所需试剂耗材和人力由乙方承担。14.18乙方按每板2个样本的量随机复检并记录。14.19检验时限:不超过5000份样本的完成时间从样本交接完毕第二日开始,12日内完成。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签订地点:闽侯县公安局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27日 159*****55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