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东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绿色建筑、配套厨房、边坡支护)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防城港市东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绿色建筑、配套厨房、边坡支护)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防城港市东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绿色建筑、配套厨房、边坡支护)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防城港市东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绿色建筑、配套厨房、边坡支护)EPC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450681ZB******* | ||
招标人 | 东兴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东兴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防城港市东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总建筑面积24622.72?O。其中配套厨房总建筑面积为1480.84?O,共2层,建筑高度为9.67m;边坡位于拟建场地南侧及北侧,拟建场地地面设计标高70.00~73.00m,原地面标高约80.00~115.00m,坡脚总长约295m及绿色建筑等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边坡支护,土建工程以及绿色建筑等附属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0年7月20日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7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24日 | ||
拟中标人 | 牵头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00元(叁仟玖佰零伍万陆仟陆佰元整) | ||||
总工期(日历天) | 3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叶维喜(注册编号:*******)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郭珩(证书编号:********5) | ||||
项目经理 | 李灏(注册编号:桂********9796) | ||||
专职安全员 | 邓志勇(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贵港.凯旋国际(八期); 施工业绩:富川瑶族自治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广西万象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00元(叁仟玖佰壹拾万零柒仟叁佰元整整) | ||||
总工期(日历天) | 3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吴汉华(注册编号:*******)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刘杰(证号编号:********2) | ||||
项目经理 | 黄欢(注册编号:桂********7475) | ||||
专职安全员 | 谢艳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施工业绩:防城港市西湾东岸沿海景观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广西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广西远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00元(叁仟玖佰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 | ||||
总工期(日历天) | 3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陈伟才(注册编号:*******)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徐阳(证号编号:********4) | ||||
项目经理 | 刘世伟(注册编号:桂********0744) | ||||
专职安全员 | 刘庆媚(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防城港市经开区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板二期小区建设项目 施工业绩:东兴市豪逸酒店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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