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国网天津供应商服务中心拓展物资合同增值税发票接收服务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国网天津供应商服务中心拓展物资合同增值税发票接收服务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继续做好国网公司助推供应商复工复产七项举措落实工作,与广大供应商共享国网天津公司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成果,国网天津供应商服务中心进一步拓展物资合同增值税发票接收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缴纳方式:

1. (新增推荐)通过发票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已部署发票自助终端2台,操作简单、安全可靠,可实现发票自助递交并可实现发票查验、ERP入账申请创建、付款创建等功能,运行情况良好。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2. (维持不变)通过专属快递方式邮寄。

各供应商可将增值税发票及附件统一邮寄至供应商服务中心。

(1)收件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丰路6号D座2号楼供应商服务中心

收件人:王昀杰 136*****752

快递公司可按需自行选择,如采用顺丰,可扫描二维码如下:

(2)各类业务所需单据如下:

预付款: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预付款保函原件、预付款收据,并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保函登记。

到货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单、货物接收单、到货验收单。其中货物交接单:发货方(供应商)、收货方(接收单位)签字、日期、盖章齐全,单据内容中交接数量、实际到货期填充完整;到货验收单:供应商、项目单位、物资公司签字、日期、盖章齐全。换货数量、实际到货数量、实际到货期填充完整。

3.通过天津本地代理服务机构办理。如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各供应商可自行寻找代办机构或人员办理增值税发票等业务。

二、注意事项

结合近期国网天津供应商服务中心在发票接收、验审的过程中发现的错误问题,请各供应商引起关注,以免影响后续回款进度。

1.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税号:9112 0000 1030 6129 5A

账号:0302 0301 0903 4673 405

开户行:工行民族路支行 联行号:102 110 000 189

地址、电话: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丰路6号D座2号楼101***-********

发票务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接收情况查询

联系人: 章倩 ***-********

3. 通过专属快递方式邮寄的注意事项:

(1)采取专属快递方式邮寄增值税发票的,请采取寄方付款的方式,如需价保请自行办理。

(2)增值税发票接收日期以快件签收日期为准。

(3)请确保邮件资料符合接收条件。请供应商邮寄前核对单据及附件完整性、填写规范性。如发生两次邮寄资料不符合我公司办理要求的供应商,建议供应商将结算资料当面移交至供应商服务中心。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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