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冷水江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31日


甲方(采购人):冷水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中标人):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在冷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冷水江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冷水江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座落位置: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群丰村平安大道旁。

3、物业管理范围:

(1)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共照明、室内照明、办公家具、供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会议系统、消防设备设施、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梯和安保监控系统等共用设备设施;

(2)房屋建筑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层顶、承重墙体、内外墙及门窗、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门厅、电梯间、卫生间、地下室、架空层、停车场;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等;

(4)大型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室、四大家会议室的会议服务;

(5)公共坏境卫生服务。包括办公楼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顶、电梯轿箱、卫生间、大厅顶棚、玻璃雨棚、公共门窗玻璃、音响、灯光、内墙面、公共场所、房屋的卫生清洁与保洁、垃圾的收集与清运等;

(6)管理范围内的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及交通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地下停车场的管理;

(7)治安防范工作。包括入口值守指挥、大楼门岗执勤、楼内外巡逻、安全、监控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

(8)广场的维护、维修、保洁;

(9) 机关食堂的服务管理;

(10)升降国旗;

(11)其他委托事项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中承诺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2091日至2023831日止。试用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物业管理目标

1、总目标。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各项服务运行正常,不断深化服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形象,3年内达到市(地)级物业管理优秀标准。

2、分项管理目标。各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关键设施、设备完好率为100%,报修投诉处理率为100%,维修合格率为99%。

四、考评办法

1、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每月考评,考评标准必须达到95分以上,考评得分在90-95分的,每少1分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85-89分的,每少1分扣减物业服务费600元;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减物业服务费1000元。日工作人数低于投标规定人数,每人次扣1分,同时扣减物业服务费1000元/人。

2、综合考评60分以下给予警告,第二次月考核在60分以下的,给予黄牌警告,累计三个月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下终止服务合同。

乙方日工作人数低于投标承诺人数累计20次;或者乙方聘请工作人员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按机关大院有关管理规定,监督物业使用人和乙方遵照执行。

3、对乙方招聘人员的入职资格审查备案。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备案。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适时审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6、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7、向乙方提供一定的管理用房(含仓库),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甲方。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员工食宿用房。

8、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10、承担公用水电费用(包括卫生间、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其他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等)。

11、全方位与乙方人员沟通协调,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承诺,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原则上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乙方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它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对该项目的管理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委托管理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认真全面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正常运转。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方案和制度;并编制物业管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等,报甲方备案。

5、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所有条款规定。

6、严格按投标书承诺人员配置到位、职责到位、管理到位、质量到位。

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以及国家、省、市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8、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电脑档案、文本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9、每三个月向甲方就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支公布一次帐目,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物业服务费开支范围必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甲方有权对该项目提请审计。物业管理费应合理开支、有效控制、杜绝浪费。

10、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装修,办公用品自备。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自行承担。

11、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物业监督机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进行联系沟通。

12、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13、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应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14、对员工管理应符合冷水江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特殊行业上岗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

15、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工程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物业管理费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7、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和实际发生计付。

18、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六、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管理成交价。

2、物业管理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贰佰捌佰伍(小写:¥*******.76元),每月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佰贰拾元零玖(小写:¥191320.98元),此价格为包干价。如遇突击任务在工作范围内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3、考评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考核评价结果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5、付款人及付款方式:甲方于次月的第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专用帐户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用。

七、食堂运营

乙方管理食堂按非盈利提供膳食服务,单独核算,全责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餐定价、定标准:早餐提供品种不少于10个的自助餐;中餐为两荤一素一汤;晚餐一荤一素一汤。餐费标准根据相关情况另行约定。严把食品进货和加工储藏卫生安全质量关,定时、卫生、安全开餐。食堂易耗品费用自理。二楼接待餐另行约定。

八、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清洁卫生及会议服务费用

1、房屋建筑、房间设施、水电设施设备等各类日常维修及易损易耗材料,单项单次300元以内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日常维修过程中拖拉滞后,“积零成批”转为费用甲方承担的行为。全责管理电梯,电梯年检与专业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施设备等日常维护,必须按照设备设施性能要求完成,所需费用单项单次3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情况,先由双方共同追查原因,凡因中标方日常管理养护不到位所致,则由乙方承担。

3、院内垃圾转运及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会务服务所需的茶叶、抽纸、茶杯等由乙方提供,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变更指示

1、甲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

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加,应对合同价格或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七天内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年,自202091日始至2023831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任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机关大院内的设施财产,因乙方管理不力而发生被盗或破坏,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鉴定机构的结论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冷水江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及相关的损失补偿;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时;

(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情况的。

十七、合同订立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能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重新签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九、未尽事宜: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政府采购办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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