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LBZC2020-D3-202-GXTZ)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LBZC2020-D3-202-GXTZ)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来宾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来宾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31日17: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莫洪贵(组长)、周祖新、蒙代慧
总成交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世玉
项目联系电话133*****926
采购单位来宾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国土局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卢华139*****60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滨江园小区一区15栋B1-73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世玉133*****926
附件:
附件1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成交公告.pdf

一、项目编号:LBZC2020-D3-202-GXTZ(招标文件编号:LBZC2020-D3-202-GXTZ)

二、项目名称: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来宾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前卫路9号百悦商业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250.*******(万元)

供应商名称:武宣县万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63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来宾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54号)、《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补充通知》(桂商运发﹝2020﹞18号),为刺激家电消费,自治区决定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类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2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商。(一)对成交销售商的主要要求
1.成交销售商须将开展以旧换新的家电型号和销售价格报市商务局进行备案;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2.对所属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保证按市场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要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对销售网点统一的工作要求;禁止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要严把进货关,杜绝伪劣、以次冲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来宾市市场。
3.销售商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销售网点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标识;设置专门的公示栏,张贴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须知、指南等;设立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销售商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每月定期报送上个月材料,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确认书》、《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确认书》(以上表格在家电以旧换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销售发票等凭据报送市商务局。
(二)销售网络对来宾市及县(市、区)的辐射能力
1.销售网点覆盖面广,销售商网点覆盖到县一级;
2.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旧家电中转场地;
5.销售网点必须配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配备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
(三)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
1.宣传措施:包括成交人统一的宣传计划及对终端销售网点的宣传要求;
2.销售措施:包括上下游价格政策管理措施、促销政策、销售网点建设、销售网点的店内形象以及便民销售服务措施等,以调动各环节的积极性做好销售工作,以及在原有配送售后服务措施基础上的优化和提高措施等;
3.保障及监督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监督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
4.管理措施:保障家电以旧换新四类产品公平进入成交人流通体系的相关措施,对基层销售网点的管理和服务措施等;
5.工作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等。
6.其他措施。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武宣县万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54号)、《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补充通知》(桂商运发﹝2020﹞18号),为刺激家电消费,自治区决定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类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2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商。(一)对成交销售商的主要要求
1.成交销售商须将开展以旧换新的家电型号和销售价格报市商务局进行备案;要签订承诺协议,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2.对所属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保证按市场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要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对销售网点统一的工作要求;禁止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要严把进货关,杜绝伪劣、以次冲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来宾市市场。
3.销售商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销售网点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标识;设置专门的公示栏,张贴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须知、指南等;设立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销售商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每月定期报送上个月材料,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确认书》、《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确认书》(以上表格在家电以旧换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销售发票等凭据报送市商务局。
(二)销售网络对来宾市及县(市、区)的辐射能力
1.销售网点覆盖面广,销售商网点覆盖到县一级;
2.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旧家电中转场地;
5.销售网点必须配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配备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
(三)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
1.宣传措施:包括成交人统一的宣传计划及对终端销售网点的宣传要求;
2.销售措施:包括上下游价格政策管理措施、促销政策、销售网点建设、销售网点的店内形象以及便民销售服务措施等,以调动各环节的积极性做好销售工作,以及在原有配送售后服务措施基础上的优化和提高措施等;
3.保障及监督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监督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
4.管理措施:保障家电以旧换新四类产品公平进入成交人流通体系的相关措施,对基层销售网点的管理和服务措施等;
5.工作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等。
6.其他措施。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洪贵(组长)、周祖新、蒙代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每家人民币柒仟伍仟元整(¥7500.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商务局     

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国土局三楼        

联系方式:覃卢华13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滨江园小区一区15栋B1-73号房            

联系方式:邓世玉133*****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世玉

电 话:  133*****926

 

标签: 销售 活动 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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