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共产党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C2020DY-3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

三、成交信息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新阳西街8号

价格:*******.51元

四、成交内容

1、保险项目

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简称:综治保险)

2、投保人

投保人为中国共产党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3、承保区域

承保区域为:阳城县行政区域内(政法干警救助不受该承保区域限制)。

4、保障对象

具有阳城县户籍或居住证的居民。扩展临时来承保区域范围内就学、出差、旅游、探亲、务工等人员为该保险的保障对象。

5、保险责任区域范围

保障对象在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本保险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照本保险约定的责任险进行救助。

6、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1年,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准。

7、保险责任

(一)政府救助保险

(1)、政法干警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政法干警(公、检、法、司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遭受到的伤害,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伤亡救助金,本保险责任扩展承保与政法系统签订各种劳务合同并依据此合同获得劳务报酬的人员。(政法委或所属部门出具证明)

(2)、交通事故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未被侦破或责任者无能力赔偿,在《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处理后,再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家庭实际困难,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交警大队出具证明)

(3)、拥挤踩踏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4)、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精神病人伤人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6)、恐怖活动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7)、见义勇为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见义勇为者人身伤亡,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助方案负责赔偿。(政法委出具证明)

(8)、火灾爆炸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相关死亡和事故证明)

(9)、自然灾害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暴雨、暴风、暴雪、雷击、洪水、龙卷风、冰凌、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冰雹、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地震除外)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民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10)、高空坠物伤人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11)、未成年人溺水死亡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未成年人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营业性游泳场所或娱乐场所除外),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12)、传染病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病种或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传染病病种,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赔偿,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政府部门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保险公司按照救助方案负责赔偿。(卫健部门出具证明)

(二)意外伤害救助

(1)、家用燃气、煤气用户意外伤害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居民在居所内遭遇因燃气、煤气原因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2)、居民用电意外伤害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居民在民用住宅中遭受因触电或用电导致人身伤亡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三)财产损失救助(综治监控探头设备)

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政法委雪亮工程和公安部门的监控探头及设备因火灾、爆炸、雷击、雨水侵蚀、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第三者恶意破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监控探头设备由主机、硬盘、探头、摄像头电源、线路、防水箱、传输器、交换机、光端机、光纤收发器、无线网桥、辅材等组成,按相关部门财务账面金额作为赔偿依据,赔款金额不超过设备的实际价值。

(四)注意事项

(1)、组织、实施或参与恐怖活动者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组织、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者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及犯罪行为造成本人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4)、精神病人对其家庭成员的伤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5)、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含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不因其他理赔、救助而减免赔偿责任。

(7)、财产损失救助项目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5%,两者以高者为准。

(8)、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附加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09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2009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附加险条款》为准。

8、救助方案及救助限额

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方案

保险险种

救助项目

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万元)

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每人住院津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死亡赔偿标准
(万元)

伤残赔偿标准
(万元)

阳城

阳城

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伤残比例

责任险

政法干警救助

15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200

4000

15

交通事故救助

2

?

100元/天,最高0.4万元

2

拥挤踩踏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精神病人伤人救助

5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5

恐怖活动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见义勇为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火灾爆炸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自然灾害救助

10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10

高空坠物伤人救助

3

30

100元/天,最高1万元

3

未成年溺水死亡救助

3

30

100元/天,最高1万元

3

传染病救助

5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5

意外险

家用燃气意外伤害救助

3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30

60

5

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伤残比例

居民用电意外伤害救助

3

?

100元/天,最高1万元

30

60

5

财产险

监控联网探头救助

?

?

?

20

100

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合计

99

60

?

?

?

?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住院津贴补偿。

注:1、每人救助项目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2、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伤残赔偿比例。

伤残评定赔偿比例

伤残等级

伤残比例%

备注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轻微伤

10%

只适用政法干警

轻伤

20%

只适用政法干警

重伤

40%

只适用政法干警

注:1、意外伤害救助项目的伤残等级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定;

2、意外伤害救助以外的其他救助项目伤残等级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或《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评定;

3、政法干警也可以使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9、保险费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及具有居住证的数据409549人为计算依据,按每人2.99元计算。

10、承保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公司

11、理赔服务

(一)、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

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政府部门或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与保险公司服务团队联系,拨打保险公司95518报案电话。

(2)立案受理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理赔专员应及时联系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勘处理。

(3)现场查勘

到达现场后,对事故进行查勘、调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一次性告知所需理赔资料。

(4)收集资料

保险公司主动上门收集所需理赔资料,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

(5)理赔结案

理赔资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结案。

(6)定期反馈

保险公司每月要将理赔情况反馈到政法委,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二)、索赔资料

(1)涉及死亡的:

a.村委(社区)、公安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b.死亡证明

c.户口注销证明

d.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e.受益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领款银行账户。

(2)涉及伤残的:

a.村委(社区)、公安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b.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c.司法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d.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e.伤者领款银行账户。

(3)涉及住院的:

a.村委(社区)、公安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b.住院、出院证明

c.住院病历复印件

d.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e.伤者领款银行账户

(三)、服务团队

保险公司成立服务团队,负责对承保区域范围内的服务对象提供现场咨询、理赔指导等协助。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职 ?责

白丽颖

市公司分管领导

139*****596

项目总体协调负责人

樊新胜

团体保险部经理

137*****003

项目出单总负责人

乔新会

理赔中心主任

139*****183

项目理赔总负责人

赵 ?敏

非车险理赔分部经理

138*****195

项目理赔具体负责人

崔阿英

非车险理赔分部

核赔岗

132*****522

项目理赔服务人员

白 ?冰

阳城支公司经理

158*****188

阳城县项目负责人

李 ?波

阳城支公司副经理

139*****636

阳城县项目运营支持

宋海亮

阳城支公司经理助理

138*****940

阳城县项目运营支持

翟沁娜

阳城支公司见习经理

155*****111

阳城县项目运营支持

袁 ?飞

阳城支公司理赔分部经理

188*****956

阳城县项目理赔负责人


?

保险公司定期(一个月)将各项救助保险理赔情况报表汇总上报县委政法委。

(四)、应急预案机制

若发生重大灾害或特大保险责任事故案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级主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配合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理赔工作。

12、保险宣传

为了让全县人民充分了解政府统一购买、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的战略意义和悲悯情怀,打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保险公司与政府机构将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一)文件传导

合作双方共同发文办理,文件要传导到村、社区一级,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的社会功效放大;

(二)会议宣导

利用政法系统、保险系统等各级会议做好宣导工作;

(三)媒体传播

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宣导,营造“民生保险”新概念。

(四)新媒体传播

用好双方网点大屏幕、LED显示屏,公开、醒目推广。同时,制作便于传播的小视频,利用朋友圈推广宣传。

(五)现场宣传

印制《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在人员密集处和社区宣传栏投放、宣传。

五、评审专家名单

行业技术专家:张志、吉普霞

采购单位代表:李红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中国共产党阳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阳城县析城大道1017号

联系人:曹宇鹏

联系方式:****-*******

2.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城县析城大道1740号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方式:****-*******

十、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

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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