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关于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关于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10:22 |
评审专家名单 | 丁艳,高国忠,金春华,秦怀平,王子英,许志新,郑顺娥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99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见采购文件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ZYZ2020-WZ-G-001-A
二、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折扣率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分包2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折扣率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
服务类 | ||||||||||||||||||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服务范围:乙方在采购人认定的品牌及规格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大米、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蔬菜类、南北干货类等主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服务要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7.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8.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调味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四)配送品牌要求:
?? (五)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
第二标段:
服务类 | ||||||||||||||||||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服务范围:乙方在采购人认定的品牌及规格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大米、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蔬菜类、南北干货类等主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服务要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7.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8.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调味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四)配送品牌要求:
?? (五)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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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国忠、王子英、郑顺娥、丁艳、许志新、秦怀平(采购人代表)、金春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一标段:20000元整、二标段: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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