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体验馆展览展陈布置 中标结果

水利局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体验馆展览展陈布置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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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水利局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体验馆展览展陈布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精石新兴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洁东街2号18幢1单元23楼4号
中标(成交)金额*******.6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本项目中标产品有多项,其中部分产品如下:1、名称:定制电子触摸屏及软件内容制作,规格型号:规格>=32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366*768像素,其他硬件配置>=G2030/2GDDR2/500G,数量:8台,单价:7500元;2、名称:专业数字放映荧幕(影院级),规格:亮度>=5000流明,分辨率>=4K,尺寸>=200英寸,数量:2台,单价:12800元;3、名称:定制水晶柱造型,规格型号:采用通透的水柱模拟造型,将5台生命之源互动知识视听柱整合、嵌入,体现真实效果,用料要求美观耐久,数量:8台,单价:7500元。服务类:名称: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体验馆展览展陈布置。服务范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一组,地处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园内。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的设备。2、如使用或验收中出现配件不齐,或未达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的配置数量或性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添置更换以致达到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3、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隐蔽项目的,应待隐蔽项目完工后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6、对于本项目所采用的所有原材料(包含需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电子器材等)进场检验、隐蔽项目、关键工序、调试及试运行等内容,应由采购人进行现场见证。如出现未按照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隐蔽项目和关键工序不符合规范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以下简称“科普馆”),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一组,地处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技园内。科普馆为独栋2层砖混结构建筑,一楼展馆长12.0m,宽10.2m,建筑物面积122㎡,层高3.8m;二楼平面布设类似“拐尺”形,科普馆大门上二楼为景观露台,面积约34㎡,二楼建筑物面积90㎡,层高3.8m。旺苍木门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科普展馆拟布设在一楼,二楼作为展馆中控及科技园管理中心;展馆大门右则地表布设休闲景观,本次采购一楼展厅部分工作区域包含:序厅、科普知识、水土保持、互动科普、结束等五个部分,采取基础打造、造型浮雕、定制模型、安装设施设备、多媒体定制等形式体现。1.本项目由供应商负责进行深化设计,设计成果待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相关素材收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负责协助。深化设计内容包含所有场景还原、平面设计、多媒体内容脚本等,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建筑结构图、清单等资料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实施方案深化设计成果。供应商应当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编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化设计,同时提交深化后的实施方案、深化设计图和效果图方案。2.科技展示内容(1)序厅:形象墙设计。(2)科普知识①认识水与土;②流失之殇。(3)水土保卫①保护与治理;②水土保持措施;③旺苍水保;④水土保持让城市更美好;⑤建设生态文明。(4)漫游剧场:漫游剧场多媒体设计。(5)绿水青山:结束语策划设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何开华(评标小组组长)、仇灵敏、敬江、何锦、任云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共计人民币27678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76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其中:专业设备(含软件及多媒体定制)、模型定制部分购预价为*******.41元;服务部分购预价为450002.59元];备案登记编号:旺政采〔2020〕192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元市旺苍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6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广元市万达广场晶座A栋22-22号;联系人:辜欢;联系电话:****-*******。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七、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水利局
地址:旺苍县东华镇新华街55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万达广场晶座A栋22-2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置 展陈 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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