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 中标结果
民政局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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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座42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5266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审计服务;服务范围:开展绩效评价、专项审计检查等服务工作,包含2019年绩效审计;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审计;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监管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针对本项目提出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服务重点和难点分析、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对完成本项目任务的具体人员安排、服务时间计划安排、工作程序等,以及针对审计、绩效评价结果所提供的培训、专业咨询等个性化增值业务。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本单位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其中需包含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监控要素。三、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诚信承诺制,承担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接受业绩考核制。四、供应商应根据项目业务要求,组织、确定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专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准则;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六、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对其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项目的相关情况应严格保密。七、供应商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受托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对项目审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将受托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八、供应商及其委派的专业人员不得从审计资料中获悉的联络信息直接或间接与被审计单位联系或私下交易,否则按违约等相关规定处理,扣减应付报酬,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九、供应商不得委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参与审计、评估: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的;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过相关业务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其余内容详见附件);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020年合同服务期限为:绩效评价及审计工作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资金监管工作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绩效评价项目和审计项目小组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场,2020年10月3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监管进场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现场评价时间为2020年10月,2020年11月30日前出具报告。增值服务时限持续至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资金监管工作完成;服务标准:(一)绩效审计:对2019年成都市困难群众救助、救济、殡葬、民政管理事务、残疾人福利、价格补贴等六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资金约 76149.67万元/年;对上一年绩效评价及专项资金检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级福彩金局机关实施项目绩效评价;下属11个单位,每个单位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福彩项目和价格补贴绩效评价;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审核;(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审计:局机关2019年度内控风险评估、内控监督检查、内控执行情况评价;下属11个单位,每个单位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审计;市二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监管:对2019年省市两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资金总额39966.80万元;对2020年省市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进行监管,资金总额54148.20万元。每月收集资金支付情况;每季度抽查6个区县的每月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数据的真实性、机构建设补助及服务补贴项目的实施效果、省和市民生项目实施进度并分季度出具检查报告。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磋商小组:高梓绮、万学军(组长)、关泽英。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20〕097号。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1125。预算品目:C0803审计服务;预算金额:6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绩效审计单项最高限价为30万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审计单项最高限价为15万元;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绩效评价及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监管单项最高限价为15万元。成交详细情况、最后报价、书面推荐供应商详情见附件。 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人:陈国强,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民政局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梓绮;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尉;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尉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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