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防汛工程设施修复中标结果
2020-防汛工程设施修复中标结果
新沂局2020年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沂局2020年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磋商日期:2020年3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瑞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知创产业园2号楼3楼302室
项目经理:王大伟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
磋商小组名单:彭德超、杜红磊、任继海
采购人名称: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新沂河道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臧圩东路8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0*****221
公告期限: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新沂河道管理局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江苏省新沂市臧圩东路8号,联系电话:150*****22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新沂河道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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