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2020-2021年全市移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2020-2021年全市移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2020-2021年全市移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的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2020-2021年全市移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于2020年08月31日10时00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采购包1(市本部): 第一中选候选人:郴州市鲜多福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耒阳市枫湖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包2(城区): 第一中选候选人:郴州市鲜多福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肖珍珍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9*****708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9*****708@139.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50*****90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hnydczjubao_0735@163.com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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