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构建法医专业网络教学平台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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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构建法医专业网络教学平台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医学院构建法医专业网络教学平台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2020〕1204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CZCS-2020-0722评审日期:2020年09月01日 公示日期:2020年09月02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需具有履行项目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医学院采购人地址:东河区建设路31号采购人联系人:郑伟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光荣道238号天韵大厦1-112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52*****804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街支行项目负责人:高毅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MD5=e98c3a906ce4a1c81f98dd43cc394986" target="_blank">单一包头医学院构建法医专业网络教学平台项目.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20年09月01日400,000.00北京迪安法润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奥北科技园领智中心中楼1层108室(东升地区)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李冯锐,钮敬君,王春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教学平台 专业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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