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1102法鉴委字第155号选择机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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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的原告江苏民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凯业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首选为江苏宁鉴科技有限公司,备选为江苏平鉴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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