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翔发改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翔安新城片区洪钟大道与城场路交叉口东北侧;

    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1755.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55.01㎡,地下建筑面积13200㎡,层数为地上2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9.75m;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包括不限于:①土石方工程(含地下室外墙土方回填);②桩基工程(含桩基检测);③地下室(含垫层及砖胎模)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④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装修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防火门、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⑤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⑦建筑电气工程;⑧智能化工程;⑨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⑩公共区域装修工程、不锈钢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含消防检测,部位含公共配套用房);?公共配套用房及主入口通道不锈钢工程;?户内批量装修(含橱柜、厨房电器、卫浴及空调等部品);?配电箱;?泛光照明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网;?永久供电工程等;?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市政配套及管网、智慧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本工程建筑高度89.75米,故设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职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为大型工程,本工程建筑物层数28层(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5592.07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上部最大的一个单体的建筑面积1239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本地块的地下室相连且为整体基础);(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852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段中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①类似工程业绩应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合同类型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业绩工程存在地下室与多个单体结构相连情形时,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按地下室(应为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和与其相连的上部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计算;③其他要求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7 项,若平台显示的实际面积为业绩工程总建筑面积时,评标委员会能够根据业绩工程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和前述要求推算出单体建筑面积,且推算出的单体建筑面积数额符合招标文件设置的指标要求的,视为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面积指标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 年08 月08 日00 时00 分00秒至2020年08 月13 日00时00分00 秒通过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ebid.okap.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版本号:V5.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8 月28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ebid.okap.com/(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和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ebid.oka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翔安新城片区洪钟大道与城场路交叉口东北侧

邮编:361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区坪山南里 64 号融信中心写字楼九层 916

邮编:361026

电子邮箱:xmxyzj@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颜嘉颖。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p://ebid.okap.com/

联系电话:****-*******(招投标咨询)、********01(技术咨询)

招投标监督机构: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厦门城市公司-*******)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答疑纪要

一、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第2.5条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23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52个日历天……”,招标文件内涉及总工期此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18.1/18.2.1条款”中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修改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厦门嘉富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3917

3、本项目合同附件新增合同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合同附件66《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指导手册工程【2020】9号》;

4、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第2.4.2提供施工条件”-第(1)条修改为“发包人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现场已配备1台500KV.A的箱变,若施工用电容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承包人已在投标时考虑并计入本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第(6)条”修改为:“工程竣工交付(以通过集团交付评估为准)后,集中交付完毕之日起一年内按以下约定付款:”;

6、本工程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第(13)条关键工期对应的“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在该节点按时完成并经现场确认后,按下述原则随下个月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增加“第V条 各阶段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具体金额范围如下”:

①、房建工程‘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第1条“土建工程”+第2条“安装工程”+第3条“消防工程” +第4条“电梯工程” +第8条 “其他项目费及暂列金工程”中的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合计;

②、装饰工程‘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第5条“公共区域精装工程”+第6条“户内批量精装工程”中的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合计;

③、供电工程‘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第7条“永久供电工程”中的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合计。

7、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第(13)中第Ⅲ条”修改为:“若合同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中“所有楼栋达到预售条件”及“取得《竣工备案证明》”节点,相比《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中约定完成时间提前,除相应节点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外,每提前一天,该节点按合同相应价款的0.2‰进行奖励。

8、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条 材料与设备”-“第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第(1)条修改为:“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进行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详见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若未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内的材料与工程设备(包括不限于入户门、橱柜、厨房电器、卫浴及空调等部品),进场前承包人选用的品牌需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进行采购和施工”;

9、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3.5 分包”-“第3.5.2 分包的确定”-第(4)条修改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工程原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应经发包人同意(包括分包单位的选择方式和确定标准等)并签订合同。如有进行分包时【如装饰工程、永久供电工程】,另计取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具体约定如下:①“装修工程”按签订的分包主合同价(不含橱柜、厨房电器、卫浴、空调、入户门等部品)的1.5%包干(含相应税票费用)计取;②“永久供电工程”按签订的分包主合同价的3%包干(含相应税票费用)计取。上述总包配合、管理费用须包括合同约定的总包管理配合内容相应费用,分摊费用包括交易费、履约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费、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企业工伤保险费(社保、工伤)、工资保证金、建安工程劳保费返还差额等办理手续所需分摊的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调整可能造成对自身潜在利润、费用分摊、市场行情价差和款项支付等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的增补或消积怠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罚总包配合、管理费用,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0、本工程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1.5 双方约定合同价格的其他调整因素”-“第(3)中①及②”修改为:①、若承包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低于已公布的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则按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含赶工措施费及风险费等)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予以核减;②、若承包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则按承包人的该分项工程(含赶工措施费及风险费等)的合计投标报价予以核减。

1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 其他要求”-“第2 其他要求”-“第(4)中①及②”修改为:①若中标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低于已公布的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则按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含赶工措施费及风险费等)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予以核减;②若中标人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中该分项工程的合计总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后的造价,则按中标人的该分项工程(含赶工措施费及风险费等)的合计投标报价予以核减。【降幅系数=中标价÷控制价,(注:中标价及控制价扣除专业分包工程暂定价(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暂列金额),余同】。

1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第(一)技术要求”-“第4条电梯报价要求”增加第(21)条:若根据本项目需求,电梯站层增减,电梯费用按5000元/层(含税包干)进行相应的调整;

1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9章 其他要求”-“第一,投标报价说明”-“第(10)条除上述说明外,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下相关因素影响:”增加第46条: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永久供电工程由中标人进行二次专业分包,投标人对永久供电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应报招标人进行确认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若分包单位为福建省外需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入闽备案。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不一致的,以上述约定内容为准。

答疑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

答疑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

答疑附件3: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指导手册工程【2020】9号

以上答疑附件请投标人在“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ebid.okap.com/”中自行下载。

招标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08月12日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厦门城市公司-*******)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09月02日上午9:00时止【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08月27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厦门城市公司-*******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

19387

17496.762103

/

编 制 说 明

1、本项目的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9.75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控制价均已计取 1 %的风险包干费;

3、本项目的控制价书与本告知单同时发布;

4、本项目控制价橱柜、卫浴、厨房电器及户内空调部分仅计取安装费用,具体说明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第七条其他需要的说明-第(一)关于本次清单编制说明-第16、17条”。

招标人

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日期:2020年8月27日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厦门城市公司-******* 的 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 2020 年 09 月 02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式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20 年 09 月 2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5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投标人

原因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2020XP04地块(翔安地块)桩基及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中标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9

*******

*******

823

合格

黄小兰

/

建筑一级

135*****9400

郑蒲港新区镇淮花园安置房四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普尔泰集团有限公司

********0.04

*******

*******

680

合格

潘春辉


建筑一级

135*****1169

博隆(虹

桥)商业广场(暂定名)

六:有关参数:招标控制价为********1.03元,K值取值区间6.00%~10.00%(含6.00%,不含10.00%),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9元至********4元,K值为7.34%,评标基准价为********5元。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翔安新城片区洪钟大道与城场路交叉口东北侧

招标人联系方式:159*****079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标签: 总包 主体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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