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安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二次)-成交公告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安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0-59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9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河南省气候中心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0号695,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安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二次)西北绕城至沿太行旅游高速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并通过审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庆刚、李梅、李正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0,42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3日 至 2020年09月0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编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中段31号
联系人:李正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人:周元华
联系方式:186*****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元华
联系方式:186*****752
9.2-结果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可行性 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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