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巩义市杜甫路143号36号楼2层附1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巩义市杜甫路143号36号楼2层附1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巩义市杜甫路143号36号楼2层附1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9.03 13:27:51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巩义市杜甫路143号36号楼2层附17号房产拍卖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5日10时至2020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09,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巩义市杜甫路143号36号楼2层附17号房产,所在建筑物位于巩义市杜甫路西侧万洋国际商贸城内第36幢,共2层,位于第2层,土地证号为巩国用(2012)第01905号和巩国用(2015)第02071号的两宗土地上。巩国用(2012)第01905号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11月6日止;巩国用(2015)第02071号地类(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5年8月17日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4.54平方米。经现场勘查其装修及配套情况如下:空置部分地面铺地板砖,墙面、顶棚刷白;物业水、电、电话、宽带、消防等配套设施齐全。 起拍价:18.623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1.此标的物有抵押;2. 该房产所有权人为河南万洋置业有限公司,如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迁、拆除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竞买前需仔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具备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10月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点到11点,联系电话:138*****960(王老师)。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天与本院联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919(王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网址:http://hngyfy.hn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九月四日 | 报价地址:https://sf.taobao.com/notice_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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