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太阳大棚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TF-202008FJ-006001001)

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太阳大棚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TF-202008FJ-006001001)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202008FJ-********1


一、招标概况


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团风镇安阳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太阳大棚于2020年08月1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09月02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615开标,并于2020年09月0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团风县团风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北东方冶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盾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96*******.77*******.42
质量(如有)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1011011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张冯冯桂元杜学章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贰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5664********9614********818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团风县团风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传真):153*****166
2.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新客运站物流中心,盛世广场),1幢5单元3楼301
联系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36*****861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0年09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 玻璃温室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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