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批复号:2012闽财购计【0306】号招标编号: FJJF
********项目名称:广播影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邮编:350013电话:
****-********传真:0591-
********Http://www.fjjfjt.comE-mail:fjjf10@163.com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招标货物一览表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一、说明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3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6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9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9注:本招标文件共53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的委托,对广播影视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1、招标编号:FJJF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 月日至2012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4、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福建省金丰招标网(http://www.fjjfjt.com/)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邮编:35001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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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茹 网址:Http://www.fjjfjt.com电子信箱:fjjf10@163.com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账号:
****************90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数量交货时间、地点11-1广播级摄像机支持P2卡高清/标清记录摄录一体机。★记录格式(10bit 4:2:2)AVC-Intra100, AVC-Intra50, DVCPRO HD,DVCPRO50, DVCPRO, DV★感光元件:2/3" 220万像素 3CCD★灵敏度:F12信噪比:59dB 低照度:0.0005lx图像格式:1080/ 50i, 25p, 59.94i, 29.97p, 23.98p,576/50i, 25p, 480/59.94i, 29.97p, 23.98p镜头色彩补偿功能(CAC)ATW功能 D.ZOOM功能DRS功能(2Mode)FOCUS_ASSIST功能(直方图)扫描反转功能预记录间隔记录 One shot REC循环记录One-clipREC功能SDI输入SDI输出:2个系統2个输出Audio FRONT/REAR 自动切换(采用新XLR接口)Audio24bit(对应格式:AVC-Intra100/50)SIDE LCD:3.2英寸92万像素16:9彩色寻像器每台摄像机配2张32G P2卡,1个原厂高清寻像器、1个原厂话筒,1块原厂托板P2摄像机原厂5年保修。充电器1个,电池2个,与上述摄录一体机配合使用(安顿接口)3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指定地点。1-2分集式无线接收器无线采访话筒接收机,必须能够安装在上述摄像机的话筒槽中,且与摄像机同一品牌。101-3无线发射器及手持话筒无线采访话筒发射机,手持式,与上述接收机配套且与摄像机同一品牌。101-4无线发射器及领夹话筒无线采访话筒发射机,领夹式话筒,与上述接收机配套且与摄像机同一品牌。71-5P2驱动器配有3个P2 卡槽配有 USB3.0接口,配USB3.0连接线,提供1.5Gbps高速的MXF文件上下载可以内置安装在台式计算机的 5英寸扩展插槽内具备独立电源供电,可外部连接使用31-6广播级高清摄像机镜头(含原厂UV镜)17倍变焦比率;内置2.0倍倍率镜;焦距范围(使用倍率镜)7.6-130mm( 15.2 - 260毫米);最大相对孔径(使用倍率镜):1:1.8(7.6 -97.5mm时),1:2.4(130mm时), 1:3.6(15.2 -195mm时),1:4.8(260mm时);最小摄距:0.56m。 与上述摄录一体机配合使用。3注:1、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报价须严格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合同包品目序号中各项目逐一进行报价,未按要求进行详细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做出不利判定。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已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5、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广播影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 FJJF
********23.1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共同盖章。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接收人:李茹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5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等方式按以下标准向招标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本项目人民币135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的银行帐户,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619.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具体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分(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委员会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后,将各投标人的报价向评标委员会公布)。评委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评委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应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与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并取小数点的2位数。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评分标准如下:A :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45分B :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0分C :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5分D :附加分综合得分为:A+B+C+DA、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5分):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A=(H/Hn)×Q×100A: 投标人报价得分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Q:价格权值: Q=4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B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满分30分):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所投设备的说明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因素,参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对所投标设备的参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出评价,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带 “★”号技术参数为关键性参数,每负偏离一项,视为无效投标,未带 “★”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此项得分在15分(含15)以下的,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B2:产品配置情况 (满分2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包括如主机、附件或配件、标准配套试剂等)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B3:设备的先进性(满分2分):根据所投设备出具国家(国际)标准或要求的相关认证、检测、评估等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B4:产品可靠性与兼容性(满分2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其所投设备管理维护的方便性、功能实现的灵活性、兼容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B5:供货质量保证(满分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障承诺等方面情况,评委从投标人的产品质量以及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议并评分,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B6:产品的佐证材料(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彩页资料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2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者得0分。C、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C1:根据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2分之间评分:注册资金最高的得2分,注册资金次高的得1分,第三高的得0.5分,其余均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满分2分)C2: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C3:投标人业绩: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在2010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自身完成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省级(含)以上电视台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的得0.5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满分3分)C4:售后及质量服务(满分6分)C4-1:质保期时间承诺(满分2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若投标人的质保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则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者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该项不得分。C4-2:售后服务承诺(满分3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维修网点、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C4-3:交货期、合同付款方式和条件承诺(满分1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若投标人的交货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则由评委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C5:技术培训情况(满分2分)根据各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得0分。C6:标书制作(满分1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合理性、提供资料齐全,文件清晰,页码目录完整,方便查阅的由评委在0-1之间打分。(满分1分)。D、附加分: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文件附后)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2、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3、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上述规定的。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7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监察部门。8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总价设最高限价为135.78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指定地点。10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经使用部门出具证明后,甲方3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100%的合同款(乙方向甲方出具货物价格100%正式税务发票)。1113.113.8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副本必须用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技术商务标中不再附与投标总价有关的材料。(2)投标文件的报价标须装订后单独密封(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投标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3)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书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2其他重要须知:1、项目完成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与质保期后服务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且将所有材料认真分类、作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项对应审阅。采购人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以及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或签约前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若有)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3、本次报价的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单价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以现场交货价填报货物价格。投标人应按招标货物的配置清单细项进行报价。招标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需求对数量进行调整,但中标单价不变。4、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应将技术参数逐条详细列在偏离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也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5、投标方须保障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方无关,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方应赔偿该损失。1324招标服务费:按本次采购中标总金额计算,由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中标方收取,具体如下:标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代理费为0.4%,标的在100万元~300万元的代理费0.6%,标的在50万元~100万元的代理费0.8% ,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代理费为1%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5“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4)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原件(若为传真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不予受理)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设备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第一个周四下午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含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并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后的第一个周四下午,中标人(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此投标保证金将作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损失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提交履约保证金;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经评委认定后有串通投标行为的;(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2)投标文件的报价标须装订后单独密封(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投标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3)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书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结束,宣读后的开标一览表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重新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与投标人代表不符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进行制作、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2)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B、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C、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D、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一个周四下午,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5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周四下午,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21.6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并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4.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1.1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影视设备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投标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提供的货物须具备世界先进水平和可靠的性能。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1.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二、产品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2.1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见招标内容一览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进行报价。2.2投标人在投标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相应合同包的采购货物进行一种品牌或型号的投标报价。2.3 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供货物的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要产品由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页原件或技术资料原件,须能佐证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并以此作为技术评议的重要依据。2.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若无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将影响其评分情况。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安装与调试3.1安装3.1.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3.1.2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3.1.3 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3.1.4 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中标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3.2、验收3.2.1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2.2验收程序和方法3.2.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3.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3.2.2.2 中标人自检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3.2.2.3验收与最终验收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一同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须计入投标价中。3.2.3 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四、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4.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4.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4.3使用说明书;4.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4.5零部件目录;4.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4.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4.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五、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5.1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简易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六、售后服务要求 6.1最终验收完成后合同包一品目号1-1摄像机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原厂5年保修,其余货物提供≥1年的原厂保修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终身提供技术支持,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6.2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6.2.1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6.3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6.3.1在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解决方案。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用户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若维保点的检修人员不能排除设备故障时,中标人负责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6.4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七、培训要求7.1中标人应根据新设备及软件特点,免费对采购人提供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技术原理、操作、基本维护等),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八、其他要求:8.1投标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8.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8.3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8.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先进的、可靠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其中的详细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因素之一。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合同号:乙方: 签定日期: 2012 年月日签订地点:福州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与经 20年月日政府采购(招标编号:第包),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平等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由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并共同恪守。一、订货产品序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型号及配置数量单价金额1金额合计:人民币:圆整 (小写:元)二、合同总金额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圆整 (小写: 元)。实际合同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圆整 (小写:元)。金额包括设备价格、货物安全运输到福州的费用、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费用。三、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福州 (送货上门) 2、运输方式: , 发货前按照设备列出清单和设备机号事先通知甲方,货物按照上述清单分箱包装,每箱有装箱单。甲方接收设备电话
****-********。3、乙方负责设备的进口、报关、保险等手续;进口、报关、保险、关税等费用由乙方承当;(国产设备不适用)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进口设备的入关税单等文档.(国产设备不适用)四、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产品原厂原包装、全新的商品(包括零部件)。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经使用部门出具证明后,甲方3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100%的合同款(乙方向甲方出具货物价格100%正式税务发票)。六、包装条款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均应采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专业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应按产品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的必要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或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产品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备品备件应按每套产品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乙方均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赔偿。七、检验设备运达到货地点后,甲、乙方约定时间清点验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尽快予以更换,乙方对因此延误的时间承担责任。在约定时间,乙方无特殊情况及函电商定,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在约定时间开箱检验,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八、系统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移交(非系统设备不适用)1、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负责对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系统测试的数据由双方记录经乙方整理后全部移交给甲方,作为验收参考。乙方应于200 年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2、系统验收分为二次,为初步验收、验收。系统于200 年月 日进行初验收,初验合格后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系统进行验收。3、初步验收、验收按照使用手册所列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正式移交。正式移交之前,乙方必须始终有相当层次的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服务。九、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系统维护人员进行较系统的7天免费培训,并提供完整的培训文档(文本及电子版)。培训内容: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设备安装、测试、设备维护、操作、系统、故障分析、排除等,使甲方人员具备使用和维护的能力。 系统培训时间须在安装、调试工作期间同时进行;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培训工作,提供场所、组织员工进行培训等。十、资料文档乙方应将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完整的一套资料(如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应随机提供。十一、违约与索赔1、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及为乙方实施项目提供施工必备条件。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因甲方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付款延误超过30日,乙方有权取消合同,索回已安装设备,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产品交给甲方,如交货不及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提供高于合同技术要求的替代产品,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所有招投标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3、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实施项目并确保系统准时开通运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按期开通或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从规定开通日起计,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索回前期所付金额及上述违约金。 (非系统设备不适用)4、数量差异如果发现货物数量差异,乙方将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补发缺货或更换。5、质量差异(1)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有质量缺陷,甲方将以国家认定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并保留索赔权利。(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10日之内未能予以答复,索赔将被视为被乙方接受,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质量保证期(1)在质量保证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上门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退货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按维护管理规范,维护操作不善造成的故障等问题,乙方有责任上门予以解决,但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即时响应,必要时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2)质量保证期后:乙方对(系统)设备履行终身技术支持、维修、零件供应服务。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对质保期后报修的响应时间、维修周期、易损件、备件的提供提出书面承诺,所有书面承诺视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必要时,乙方和甲方可直接与(系统)设备的生产厂商驻国内代表处共同签定质量保证期后维修服务合同。十二、售后服务保修 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后 年。1、乙方将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帮助甲方解决使用中一些具体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相关技术资料。2、乙方为甲方设立相应的客户档案,记录每次发生的技术问题与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过程。3、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及顾问服务。十三、合同的生效及义务1、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合同还能履行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3、此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如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5、乙方应确保该宗合同所有货物的合法进口途径。乙方如有任何违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含精神)损失,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乙方永久不能参加甲方的所有招投标工作。6. 必要时,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货物(含软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有违法情况存在时,甲方将拒付所有的款项,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签定地的相关法律机构仲裁。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乙方: 法人: 法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本附件所有格式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采购设备的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报价部分)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 址: 日 期:所投合同包:报价标目录(1)开标一览表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情况(2)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备注含税总价 (大写) ,即 (小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注:1、此表原件与投标分项报价原件一同装订后再单独装入信封内密封,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标不得再附此材料及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材料。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投标人代表签字。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情况及证明材料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写。合同包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情况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证书编号及公布网站网页地址证书有效截止日期A1:本合同包内节能产品金额小计A2:节能认证数量小计A3: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A4: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A4=A1/A3,以%列示)B.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证书编号及公布网站网页地址证书有效截止日期B1:本合同包内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小计B2:环境标志认证数量小计B3: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B4: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B4=B1/B3,以%列示)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一个合同包中若有多个品目号,若部分品目号属上述清单目录内的,以报价占总报价金额的百分比计算评审优惠幅度。3.2统计、计算时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务必与此表内容相一致,若不一致将不予加分。3.3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1投标货物合同包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价格出厂价现场交货14投标总价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14项投标总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 址: 日 期:所投合同包:技术商务标目录(1)投标书(2)货物说明一览表(3)供货范围表(4)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6)售后服务承诺书(7)投标保证金(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10)声明函(1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投 标 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下述文件正、副本和电子版。(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供货范围表(5)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7)售后服务承诺书(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10)声明函(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以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天。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报价。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日附件2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每品目号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注:(1)投标人对“招标货物一览表”及其对应的技术部分的要求中提出的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应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现场性能及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估。(2)若“货物说明一览表”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在偏离表中的偏离说明一栏中应明确标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3供货范围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说明:1、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2、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单价及总价;(如果有的话);3、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单价及总价;(如果有的话);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4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响应是正偏离,负偏离还是无偏离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①各投标方在填写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时应逐项一一填写,若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应明确标明,否则将视为虚假应标。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可将技术商务指标进行简单的复制黏贴,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如实写出技术商务指标,否则将影响评分。附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伍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手机: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 其中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2)流动资产合计:(3)长期负债合计:(4)流动负债合计:F、最近损失表:(到年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5-3、5-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电 话:传 真:附件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 部门: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被授权方:投标代表人签字:日期: 附件5-3法 人 营 业 执 照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5-4税 务 登 记 证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税务登记证如提供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承诺,自行编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7投 标 保 证 金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为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为: )所投合同包,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帐方式划入你方帐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公司公章):地址: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粘贴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附件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银行转帐、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中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还愿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的赔偿款。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9投标人应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就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年月日附件10声 明 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现做如下声明:1、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未主动或被动地与具有《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共谋参与围标。我司承诺如果在资格审查或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投标无效;如果中标,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2、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未有任何关联关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附件11-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