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车载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P-*******

二、项目名称:车载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1号110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3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车载液晶显示器

品牌(如有):海菱/Harine

规格型号:/

数量:100台

单价: 138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温道安、周红艳、张德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业绩:详见附件

四、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301 ,联系电话:153*****13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广电交通传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系方式:13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153*****139

王工153*****348


附件下载:附件:中标单位业绩.jpg

标签: 显示屏 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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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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