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区白雪里1号院9号楼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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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区白雪里1号院9号楼16号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9.07 18:28:38

竞买公告

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延迟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人民法院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区白雪里1号院9号楼16号房产一处(产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89785))第一次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区白雪里1号院9号楼16号房产一处(产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89785),位于第2层,共7层,建筑面积为97.15平方米(分摊6.72平方米),证载3间,户型为3室1厅,简装,朝向:西向,规划用途:住宅,无电梯,建成年份1995年,领证日期:1997.8.8。地号2812-3441,图号45-66-2,丘号2812,混合结构,私有房产,已公正开锁并腾空,有钥匙(在宛城区人民法院),2020.6.20实勘欠物业费295元、暖气费1900元,无抵押,宛城首封。

询价价格:*******元起拍价:*******

保 证 金:2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例外)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该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和其他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测绘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2、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公告发布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将竞买人向京东收银台账户内缴纳的相应的保证金冻结,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可直接通过银行付款,并保留付款凭证。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账户(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944)。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 、预约看样电话:0377-********

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9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网址:http://sifa.jd.com/2204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 九 月 七 日

标的列表: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区白雪里1号院9号楼16号房产一处(https://paimai.jd.com/item/F741FD2ADCE33695CF7CD50BB5C416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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