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灵秀镇辖区街坊支路整治提升-锦绣路路灯照明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灵秀镇辖区街坊支路整治提升-锦绣路路灯照明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灵秀镇辖区街坊支路整治提升-锦绣路路灯照明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350581]HJG[GK]*******作者: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07 18:01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灵秀镇辖区街坊支路整治提升-锦绣路路灯照明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581]HJG[GK]*******-1)

一、项目编号:[350581]HJG[GK]*******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灵秀镇辖区街坊支路整治提升-锦绣路路灯照明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581]HJG[GK]*******-1 包1
废标理由: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共有三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1、扬州市海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包1)2、中标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包1)3、江苏大华电气有限公司(包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审查,经审查,三家单位资格要求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依法流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581]HJG[GK]*******-1 包1
主要标的信息:无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单位:万元):中标金额100以下(1.5%),中标金额100~500(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灵秀支行;帐号:3505 0165 8138 0000 0402;收款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若有矛盾,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581]HJG[GK]*******-1 包1 :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塘园38米环城路边
联系方式:138*****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联系方式:189*****65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蔡燕玉
电话:189*****657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路灯照明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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