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制作《危房倒塌警示案例宣传品》的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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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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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制作《危房倒塌警示案例宣传品》的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供应商为深圳市深金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竣维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佳汇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均符合采购需求书相关投标资格要求。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深圳市深金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报价19250元;深圳市竣维广告有限公司报价19900元;深圳市创佳汇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9800元;深圳市深金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深金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925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根据《光明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我街道既有房屋结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居民房屋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作《危房倒塌警示案例宣传品》,组织各社区开展危房倒塌警示案例宣传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邀请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63号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31*****363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年9 月 7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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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宣传品 案例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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