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操场草皮购置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关于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操场草皮购置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

二、项目名称: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操场草皮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


四、基本情况

近期,我局在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操场草皮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X********】的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代理的该项目的采购文件存在如下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1)、评审标准设置“根据样品美观度、功能性、工艺性、材质等相关因素优得5-6分,较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0-2分”,该设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2)、评审标准设置“投标单位需要出具人造草坪生产厂家授权书,须有国际足联(FIFA)认证合格的场地业绩10片以上,并出具足够数量的国际足联场地认证证书,以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需要出具的生产厂家授权书,须持有国际足联场地认证证书,企业须为中国制造生产商,并在以下FIFA官网上验证国别信息,须为China PR,以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提供授权生产企业持有FIFA颁发的全球优选供应商(FPP)资格证书得2分,经过第三方授权此证书得0分;投标单位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须持有国际足联(FIFA)的指定试验室Sports Labs根据DIN标准出具重金属的检测报告”,前述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和第八项之规定。 3)、评审标准设置“(1)项目实施计划(能体现公司实力,施工过程中的能力,确保施工完成保障等);(2)根据投标产品厂家生产技术实力实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工艺流程、设计合理性、工装夹具完整性、生产能力)进行评定;(3)根据投标产品厂家提供的生产、检测设备的说明情况等进行评定:具有大型、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综上三条优得3-4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2分”,该设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4)、评审标准设置“投标单位提供授权人造草坪产品通过权威部门SGS根据ISO4892-3:2006检测标准出具的抗UVB(紫外线)照射不低于3000h检测(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红公章)”,该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5)、评审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杭州市有分公司、或杭州市本地企业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该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6)、评审标准设置“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该设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7)、评审标准设置“投标单位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守合同重信用”等级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该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8)、评审标准设置“投标单位纳入浙江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行业协会 “浙江省院校运动场地建设作业指导书(试行)”公布的会员名录的企业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原件为准,开标时携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该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9)、评审标准设置“公司规模比较评分,包括财务状况等比较……”,该设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 10)、评审标准设置“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华东理工学院合成材料检测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承建过10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场地施工或翻新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及检测报告,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该设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2.处理结果: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业和政府采购活动,特要求你单位: 1).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2).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 以上意见请研究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在十个工作日内函告我局。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2019年04月24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联系人:杜国强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3/20209/c26f10f2-0b08-46cf-8d99-9b9a7ac19ebf">余财采监〔2019〕2号: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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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检查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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